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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吴勇教授应邀为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讲授《生态环境法典》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28日 来源: 作者:

4月24日,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2026年第3次集体(扩大)学习,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蒋锋主持学习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育智,副主任石玉林、呙滨辰、李绍霞、鲁晓凤,原副主任张阳,秘书长刘爱军参加学习。

长沙理工大学法学院学术院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吴勇以《学习贯彻〈生态环境法典〉以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为题作辅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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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中,吴勇教授首先从生态文明建设的系统需求、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向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阐释了编纂《生态环境法典》的必要性。随后,他系统介绍了该法典的编纂基础,并简要回顾了立法进程。

接着,吴勇教授围绕法典内容和实施后的新变化作了重点解读:总则编确立了生态环境保护的根本遵循、基本原则、监管体制与核心制度,指导其他分编的适用,处于法典的核心地位;污染防治编聚焦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问题,明确具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编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修复,着力维护生态系统稳定;绿色低碳编围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型,积极回应气候变化应对与双碳目标;法律责任和附则编则厘清各类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为法典有效实施提供保障。在论及法典颁布实施后的新变化时,吴勇教授提出了法律体系之变、治理模式之变、执法司法之变、社会发展之变,并以《常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为例,介绍了法典对地方立法实践的具体影响。

最后,吴勇教授指出,法典的实施将开启生态环境法治新时代,为美丽中国建设提供坚实保障,为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权益提供切实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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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锋在主持学习时强调,报告主题鲜明、学理深刻、事例生动,对准确把握法典核心要义、提升人大生态领域履职能力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他指出,要深刻领会出台生态环境法典的重大意义,把该法典作为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的总依据,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护生态环境的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要准确把握学习法典的核心要求,将学习法典与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结合起来,与学习省、市相关地方性法规结合起来,全面把握法典的基本原则、核心制度和重点创新内容。要切实提升贯彻法典的履职实效,结合地方实际,扎实推进相关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加强对生态环境重点领域的监督,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守护绿水青山的实际行动。



(文/刘思泰 一审/黎梦兵 二审/喻国荣 三审/陈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