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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丁紫欣2023年拟推荐免试研究生人选资格及补充推荐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21日 来源: 作者:

我院2023年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人选丁紫欣,自愿放弃拟推荐资格,现取消其拟推免资格,信息如下:

姓名

性别

学号

毕业专业

申请专业

综合测评得分

学业成绩(80%)

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20%)

总分

丁紫欣

201912010113

法学(社会法学)

法学

74.2

2

76.2

同时,经学院推免生遴选与审核鉴定工作小组决定,根据顺位替补原则,补充1名拟推免学生,信息如下:

姓名

性别

学号

毕业专业

申请专业

综合测评得分

学业成绩(80%)

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20%)

总分

刘君婷

201912010124

法学(社会法学)

法学

74.8

0

74.8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921日至2022923日。如对综合测评成绩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并书面向法学院教务办反映,联系电话:85115218,联系人:何老师,电子邮箱305008646@qq.com

法学院

2022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