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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福区未检检察官为我院学生开展社会调查培训

发布日期:2022年02月25日 来源: 作者:

2022年2月24日下午4时,为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制度的理论研究,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加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工作,法学院全体20级同学在文科楼B304集中参与了社会调查培训讲座。本次培训讲座,由长沙理工大学法学院刘文莉老师主持,开福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孙帷韬主讲。


社会调查方法实训是长沙理工大学法学院的一门特色课程,同学们在结业后,即参与对刑事案件中未成年人的犯罪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当事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与监护帮教条件,对其进行教育、感化与挽救。社会调查制度在保护和帮教涉案未成年人,加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与检察工作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而孙帷韬检察官也说道:“由于未成年人具有易感性,易变性的理论基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意义重大。”随后,孙检察官主要对刑事诉讼的相关知识,社会调查中的相关流程、注意事项,以及检察机关办理案件时的特殊流程与特殊制度进行了详细介绍。同时结合了典型案例,与同学们进行互动,孙检察官说道:“在我们平时碰到一些热点问题的时候,要考虑一些法律背后的价值是什么。”


此次培训讲座中,同学们都认真听讲,了解到了很多社会调查的相关知识,有助于后期社会调查实践的进行与开展,提高了自身参与社会调查,处理未成年人案件的能力。从长远看来,社会调查的学习与实训,一定程度上也将推动湖南省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改革与创新,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规范化程度,更好落实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文/明智 图/宋家骏 审/申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