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信息

长沙理工大学法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年07月07日 来源: 作者:

根据《长沙理工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结合法学院招生人数、专业建设和培养重点等实际情况,制定法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一、考试方式

第二学士学位考试由学校教务处、招就处组织,法学院具体实施。根据招生要求和我院实际情况,原则上考试采用现场面试方式进行,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组织管理

法学院成立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组成法学院面试考核小组。面试考核小组根据报名情况可设立 2-3个,各小组成员3名,设组长 1 名,秘书 1 名。面试前将召集各小组组长和秘书会议,统一面试评分标准,确保做到公平公正。

三、面试名单

法学院接受参加面试的第二学士学位报考人员须满足《长沙理工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的报考要求,且经学院资格审查合格面试名单在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招生网公布。

四、综合能力专业面试

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1年716-17日两天,具体时间安排法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QQ群内通知。

面试方式

原则上采用现场面试方式,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到现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方式另行通知。

)面试报到和资格审核

考生需在面试前提前一小时到达报到地点现场核验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资格审核完毕后在候考室候考由工作人员通知面试考场。

报到地点:长沙理工大学(云塘校区)文科楼C406教室。

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为英语口语测试+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考核英语口语测试综合考核考生的英语听说表达能力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的考核内容如下:

1.专业素质:A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B对第一学士学位就读专业学科的认识和发展动态的了解;C、对法学专业的认知、对就读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学业规划和就业规划;D、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A、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B、第一学士学位就读期间或者毕业后所从事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C、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D、人文素质;E、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 分。其中英语听说能力20 分,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各40 分。

)面试流程

面试环节包括考生自述、老师提问、考生回答,每位考生面试时间10-15分钟。英语口语测试由考生用英文进行自我介绍时长约为2分钟,老师对每位考生提1-2 个英语问题。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考核由考生进行中文自我介绍(不超过3分钟内容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成绩、专业特长、兴趣爱好、未来规划、专业方向等),老师对每位考生提2-4个问题,考生当场作答。

五、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请参加面试人员从即日起至面试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出国或参加聚集性活动。

2.面试人员入场前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现场出示“通讯大数据行程卡”确定为绿码、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经体温检测确认结果正常体温不高于37.3℃方可进入面试区域,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签到时请如实告知身体状况是否感染过新冠肺炎或有感冒、咳嗽、发热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是否接触过中、高风险疫区人员,经常接触的亲人和朋友是否有异常情况。

3.因疫情防控需要,且面试到场人数较多,面试当天请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核查确认、面试答题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4.请参加面试人员提前了解长沙市疫情防控要求,熟悉交通路线,做好行程安排和个人防护为减少人员聚集,请参加面试人员按通知时间到场全程谢绝亲友陪同如发现,以作弊处理,逾期未参加视同自动放弃。

5.面试人员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我校有权取消其资格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考生务必在2021年7月11日18:00前加入2021年长沙理工大学法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QQ群,如因个人原因影响面试考核,责任自负。

2.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届时因疫情原因无法到场参加现场面试的考生,需在7月11日18:00之前发送邮件提交书面申请(电子邮箱:faxuejwb@163.com),并附健康码、“通讯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同意后另行组织面试。

3.参加面试期间考生需严格遵守面试纪律,保证身份真实性,如实报告个人相关情况,听从面试工作人员指挥,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取消考核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4.参加面试考生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密切关注长沙理工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主页和QQ群内相关通知。

5.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

6.面试中考生不得录音、录像、直播、录屏和投屏,面试结束后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面试相关内容和信息。

七、考试成绩的确定和拟录取

1.成绩的计算方法

成绩计算方式为:本次考试不组织笔试,面试成绩为100分。

2.拟录取

1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遵守面试规则经劝诫后仍不改正的考生不予录取。

2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在法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内,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长沙理工大学招就处。

3.补录

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可顺位补录。

4.其他相关事宜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附:长沙理工大学法学院联系电话:0731-85115728,联系人:刘老师。

电子邮箱:faxuejwb@163.com

QQ群号码:571469047

 

 

长沙理工大学法学院

2021年 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