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信息

法学系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08日 来源: 作者:

根据《长沙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结合法学系招生人数、学科建设和培养重点等实际情况,制定我系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我系实际情况,硕士研究生复试由学校研究生院组织,各院系具体实施。学校统一要求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复试系统 “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主复试系统,以腾讯会议系统和 ZOOM为备用系统。复试前将组织全体参与复试的考生进行模拟演练,熟悉复试的各个环节。

二、复试方式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我系实际情况,我系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拟将主复试系统“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资格审查、签订承诺书等)与备用复试系统腾讯会议和ZOOM(开展面试工作)结合起来一起使用。我系将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三、组织管理

法学系成立2020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张敏纯任组长,学科带头人及学科骨干任组员。并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各小组设组长1名,并配备秘书1名。面试前我系将召集各小组负责人和秘书会议,统一面试评分标准,力求做到公平公正。

 四、参加复试的考生

我系接受参加复试的专业学位硕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控制分数线为教育部A类地区线,且满足《长沙理工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报考要求,资格审查合格。

 五、调剂

 1、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只能从该联考方式考生中调剂;报考法学硕士调剂法律硕士(法学)的,还须符合法律硕士(法学)的报考条件,即本科就读专业为法学类[代码为0301]。

(5)接收调剂考生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为依据。

(6)对申请我系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考生一志愿为同一院校同一专业,考试科目完全一致),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

(7)对申请我系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由我系根据考生初试成绩、专业相关度等因素综合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2、调剂的基本程序

(1)学校和我系将分别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法学系官网上公布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调剂专业和缺额。我系将按不低于缺额数的2倍人数遴选调剂考生。

(2)学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开通调剂系统,开通时间全校统一暂定为5月20日0:00-12:00,在此期间,考生可填报志愿。

(3)在考生填报志愿后,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将根据法学系提交的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及考生本人的填报志愿,审核后在网上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及时查看并在12小时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调剂生复试后,我校将及时给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及时查看并在24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

根据学校研招办安排,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拟录取的考生于一周内将本人近三个月内有效体检报告原件(二甲以上医院)邮寄至法学系研究生办公室,由我系提交给校医院进行审核。

考生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七、资格审查

 1、我系负责考生资格审查。

 2、考生在5月8日前将以下材料(所有资格审查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档,以报考专业+学生姓名为材料文件名)扫描件发至系研办邮箱(fxxkyb85115298@163.com),并在5月10日前将资格审查材料前1-7项扫描上传“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

(1)身份证

(2)准考证

(3)毕业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政审材料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政审材料没有统一格式),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请街道办事处开具相关证明。

(6)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7)大学期间成绩单(本校的应届生由考生所在院系盖章,其他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8)考生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9)大学毕业论文。

(10)科研成果(独立或与老师合作公开发表论文、主持学生科研类项目)。

(9-10项为可选项,如有,请扫描一并发送。)

 凡未上传材料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3 、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还须提交:《长沙理工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下载地址:https://www.csust.edu.cn/yjsy/info/1117/2425.htm)。我系须对此类考生的定向就业协议进行核验,考生如不能提供,原则上不予录取。

八、笔试及综合面试

1、专业课笔试

  笔试科目:社会法方向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宪法与行政法》,工程法方向的考生笔试科目为《民法》。一志愿考生在5月8日前联系本系研究生办公室进行复试科目的确认,调剂考生在5月21日下午5:00前联系我系进行复试科目的确认对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在复试前联系报考我系,确定加试科目,在复试时加试两门所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笔试时间:一志愿考生笔试时间为5月11日上午9:00-11:00;调剂考生笔试时间初步定为5月23日上午9:00-11:00。

笔试方式:采用“腾讯会议”软件进行在线开卷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安排两位老师全程监考。

考生需准备的用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黑色签字笔和提前打印好的《自命题科目答题纸(A4纸张)》、进行网络远程复试所需设备等。

考试要求:独立作答,并在考试结束后20分钟内,采用连续扫描方式制作成一个PDF文档(建议用手机下载“扫描全能王app软件”,扫描制作文档),将“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标记为文档名,发送到指定邮箱(邮箱地址于开考前30分钟告知考生),逾期未交者笔试分数记零分。其他有关在线考试的具体要求详见本复试方案第九项。

2、综合能力专业面试

面试时间:一志愿考生面试时间为:5月12日下午2:00开始;调剂考生面试时间为5月24日上午8:00开始。具体面试名单、分组及面试顺序将于面试前由法学系研究生办公室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通过“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平台以及腾讯会议远程复试,复试过程由我系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流程:英语口语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测试环节包括考生自述、老师提问、考生回答。

英语口语测试由考生用英文进行自我介绍(不超过2分钟),老师对每位考生提1-2个英语问题。专业能力测试由考生进行中文自我介绍(不超过3分钟,内容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成绩、专业特长、兴趣爱好、未来规划、专业方向等),老师对每位考生提2-4各问题(采用考生抽签选题和老师随机提问结合的方式),面试拟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英语听说能力。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考生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的考核内容:

专业能力:A、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B、全面考核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C、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A、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B、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C、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D、人文素质;E、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英语听说能力:综合考核英语的听说表达能力。

九、软硬件设备要求与考场规则

1、软件安装与软硬件测试

请考生提前备妥网络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和网络环境,在复试前两天按我系通知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如考生未进行测试,导致复试时出现自身网络及设备问题,由考生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考生需要提前准备的设备和场所要求如下:

(1)用于复试设备[主机位]: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摄像头、麦克风和耳机。

(2)用于监控复试环境的设备[辅机位]:1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需带有摄像头)。

(3)网络信号及设备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同时,建议在复试时开启4G网络热点,以备在网络中断情况下使用。

(4)独立的复试房间。室内不能有其他人在场,现场保持安静和光线明亮。面试过程中,可视范围内不能有任何复试相关资料。

考生需要采用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一台设备从正面拍摄,另一部电脑或手机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考试屏幕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考生如有困难,无法自行准备考场条件,应及时向我系研究生办公室说明情况,根据研办建议解决问题。

2、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复试过程中,考生应严格按照以下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参加复试。

(1)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登录指定会议室系统,携带规定的考试物品候考。考生须在复试系统中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需主动配合考务工作人员完成身份验证核查、周围环境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规定程序。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复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其他相关网络远程场所的秩序。

(2)考生必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启动指定软件或登录指定网络平台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并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等。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
   (3)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整个复试过程中,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复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入,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干扰声音。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复试过程中,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
   (4)复试过程中,考生应正对“主机位”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双手和面部在“主机位”画面中清晰可见,保证音像设备全程打开。“辅机位”须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复试的应用程序。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

(5)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

    (6)笔试要求考生本人独立作答,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考试全程考生需确保耳部轮廓清晰可见,不允许使用耳机,包括头戴式耳机、入耳式耳机、耳麦等各类接听设备;考试期间可以翻看书籍、相关复印、打印资料;禁止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设备查阅资料。作答完毕扫描答卷提交成功后,经老师确认才能关闭所有摄像设备,视同考试结束。在考试过程中随意关闭或中断录像设备者以作弊记。

(7)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须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复试中禁止录音、录像、直播、录屏和投屏,禁止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
    (8)复试期间若遇网络或信号等原因造成的通信效果不佳时,考生须立即联系我系研究生办公室,按照工作人员安排启动应急措施。

十、复试成绩的确定和拟录取

1、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70%+复试成绩(100分)×30%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100分)×30%+综合面试成绩(100分)×70%。

2、要求:

(1)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作弊的考生不予录取。

(2)在我系分专业招生计划内,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报考本专业的第一志愿考生,即先录完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后,再录取调剂考生。

3、其他相关事宜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附:长沙理工大学法学系研办电话:0731-85115298;13875981278 ,联系人:张老师。        

 

 

 

                                            法学系

                                            2020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