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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工大学校领导预约接待制度(试行)

作者: 时间:2009年12月24日 00:00 点击数: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工作,便于校领导及时指导分管部门和联系学院的工作,加强与基层和群众的联系,畅通信息渠道,提高工作效率,现就实行校领导预约接待制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约接待的方式、时间和地点

1.接待方式为预约接待与随机接待相结合,以预约接待为主。

2.接待领导。参加预约接待的领导为校领导、校长助理。根据需要通知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接待。

3.接待时间。每周星期三下午为校领导预约接待日时间;星期四、星期五为下周预约接待日登记时间,预约时应说明主要事由、时间要求、参加人员等。

4.预约地点。校领导接待来访预约地点设在党政办接访室(云塘校区一办公楼一楼A120室)。预约可以到接访室办理预约登记,也可以电话预约(预约电话:85258043),还可网上预约(邮箱:jfs@csust.edu.cn)。

二、预约接待的范围

1.列入预约接待的范围:

(1)对学校全局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对学校重大决策的制定、重大改革项目的出台,以及涉及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等重大问题的建议和情况反映。

(3)涉及面广、问题较为复杂或学校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后解决不了或解决不到位的问题。

(4)师生员工工作生活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5)上级有关部门、社会有关单位要求学校领导出面接待处理的重大问题。

2.暂不列入预约接待的范围:

(1)已经或者应当通过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调解处理的问题,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还没有向各职能部门反映过的问题,或有关部门已在协调处理中的问题。

(3)责任单位已按政策规定作出妥善处理意见,且又无新的情况和新的政策,而来访人仍提出不当或过高要求等问题。

(4)因同一问题重复反映的。

三、预约接待的方法和程序

1.接访室对登记的预约进行归纳整理,并呈报党政办负责人,确定预约接待的领导及时间(顺序)安排表。

2.根据预约接待时间表,由接访室提前通知预约接待的时间和地点。

3.来访人提出的一般事项应由党政办先向有关单位及时了解和反映情况,并由相关单位认真做好接待工作,一般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来访者,由党政办负责督办。需要由分管校领导处理的事项,由党政办负责直接预约校领导,或向有关单位了解基本情况后再报分管校领导予以预约。正常情况应在接访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预约结果反馈给来访者。确实需要由学校主要领导处理的事项,应由分管校领导事先将接待情况汇报给学校主要领导,一般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预约结果反馈给来访者。

4.参加接访的领导要认真听取来访群众的陈述,参与接待的单位负责人要协助校领导进行有关问题的解答或说明,提出处理意见。对于可以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安排责任单位或专人负责处理,一般应在3-5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结果。

5.党政办负责校领导批示意见的督办及办理结果的反馈工作。

四、具体要求

1.校领导在接待日已经批示的事项,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处理,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落实责任人,规定解决和处理的时限。

2.党政办及有关部门要跟踪催办、督办,限期办结。每月底由接访室对校领导预约接待情况进行汇总,并向相关校领导报告。

3.来访人员应按预约接待程序办事,自觉维护接待工作秩序。对无理缠访、闹访的来访者,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劝阻、批评、教育,不予登记接待。保卫处要协助做好预约接待现场秩序的维持工作,对妨碍、干扰接待工作秩序的,应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

4.要求预约接待的单位或个人应根据预约安排,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因故无法按时到达的,应提前半天通知接访室。无故不到的不再另行安排。

5.属于信访的事项,由接访室按有关规定联系信访办处理。

6.因同一问题要求参加接访的代表一般不超过3人。

7.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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