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理工大学机要保密制度
作者: 时间:2008年04月10日 00:00 点击数:
为切实加强机要室的保密工作,保守国家机密,保障教学、科研和其它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各级领导干部不得将文件带回家阅批。分送领导阅批的秘密级以上文件要在办公室或机要室阅批,并做到当天退还机要室。
2、机要员不得将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带出工作场所,或交给无关人员阅读。
3、机要员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处理好机要文件、资料。
4、机要员不乱交朋友、乱拉关系,未经批准不得同海外交友通信和来往。
5、机要员不得擅自复印文件,需要复印执行的文件要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并将复印件按原件要求管理。
6、做好领导文件的阅办和清点归档工作,秘密文电、刊物要认真登记、定期清查和按时清退、归档和销毁。
7、协助领导做好涉密文件、材料、资料、图表、音像带的保密管理工作。
8、不在机要室闲聊与会客。
9、认真做好秘密文件传阅过程中的保密工作。
党政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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