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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2016届推免生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30日 来源: 作者: HITS:
经济与管理学院2016届推免生工作方案
2017-03-13

为圆满完成2016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长沙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特制定经济与管理学院2016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一、成立经济与管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及监督小组

1.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陈银娥

组员:谢朝华 彭新宇 彭玉楼 贺云龙 黎建新 王治

秘书:李烽 王宏霞

2.监督工作小组

组长:庄创奇

组员: 张友农 杨敏

二、推免生工作的主要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鼓励交流、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原则。

三、推荐名额的确定比例

按学校统一分配名额确定。(见附件)

四、推免生申请条件

推荐条件按《长沙理工大学推免生申请条件及综合测评指标体系》(见附件)规定执行

五、申请者须提供的材料

1.填写《长沙理工大学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2份。

2.本科在校学习成绩单1份;大学四级或六级英语过级成绩单及复印件1份。

3.个人陈述1份(用大约2000字介绍申请人思想政治表现情况、本科专业背景、学习情况、在校期间参加社团组织或社会活动情况、对本学科领域的了解和认识等)。

4.学术科研成果及各类获奖证书及复印件。

六、推免生的综合测评

满足推免生申请条件的学生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候选人,由相关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组织对候选人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综合测评,根据综合测评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四年制测评前三学年,五年制测评前四学年),确定推荐初选名单(见附件)。

七、下列情况取消推免资格

1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或弄虚作假者;

2经批准获得推免资格后,后续必修课程(含毕业论文(设计)、实践性环节)成绩有一门低于75分或中等(含)以下级别的;

3经批准获得推免资格后,受到纪律处分的;

4入学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的

八、推免工作进程

推免工作按照学校通知要求执行(见附件)

九、报名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9月14日

地点:云塘校区文科楼D-501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5.9.11

附件1:免生申请条件及综合测评指标体系(试行).doc附件2:各学院2016年推免生候选人推荐计划分配表.doc附件3:长沙理工大学2016年推免生工作进程表.doc附件4:长沙理工大学201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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