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沙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书记及成员的主要职责
一、分党委(党总支)书记主要职责:
1.在分党委的集体领导下,主持分党委的日常工作。
2.负责召集党员大会和分党委(党总支)会议,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按时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3.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有关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提出党建工作计划,布置、检查、督促委员及其下属党组织的工作。
4.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听取党员、群众的批评和建议,掌握和关心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5.负责本单位的干部工作,做好本单位干部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参与本单位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事项的决策,经常主动与委员、同级行政负责人沟通思想、交流情况、商量工作,积极支持行政负责人的工作。
6.负责本单位党、政、工、团、学和民主党派等方面的关系协调工作。
7.负责组织开展基层党建工作创新与党建理论研究工作。
8.搞好分党委(党总支)的自身建设,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增强班子的团结与活力。
分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协助书记开展工作,书记外出时,应委托副书记主持分党委的日常工作。
二、分党委(党总支)副书记,负责所在单位的学生工作。其具体职责是:
1.根据学校党委、分党委(党总支)的工作精神,结合学院学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学生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教育,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
3.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安全稳定等工作。指导分团委、学生会开展工作。做好新生的入学教育和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4.发挥学生党建工作兼职组织员的指导、参谋与咨询作用;抓好党校普及班与提高班的建设;抓好学生党员的发展、教育与管理工作,注重在国防生和少数民族学生中发展党员。
5.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研究,积极推进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创新与发展。
三、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
1.了解、掌握下属党组织的组织状况,提出组织生活安排,检查、督促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提高组织生活质量。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同宣传委员、纪检委员抓好党员教育,关心党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
3.了解、掌握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提出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督促各支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负责办理接收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对党员进行组织处理的有关手续。
4.负责分党委(党总支)、党员大会的会议记录和相关文书工作。负责党员的党费收缴、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流动党员的建档管理工作。
5.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及时向分党委(党总支)提出表扬、奖励的建议。
四、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
1.提出党员的政治理论学习计划,组织党员、群众学习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检查学习情况,总结推广学习经验。
2.协助分党委(党总支)书记抓好党课教育,了解、掌握党内外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加强与同级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和民主党派等组织的联系,指导、协助他们搞好思想政治教育。
4.做好宣传工作,大力表扬先进人物和事迹,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以及各种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五、纪律检查委员的主要职责:
1.及时了解、掌握党员在遵守党纪国法方面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党员开展党性、党纪、党风和廉政法规教育。
2.受理并向上级党组织转达群众对党员、干部的检举,揭发,控告;协助上级党组织和纪律检查部门做好本单位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3.考察、掌握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教育和帮助。
4.经常向分党委(党总支)和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六、青年委员的主要职责:
1.密切联系本单位的青年群众,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对他们热情关心、严格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
2.指导同级共青团、学生会等青年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的特点,开展各种健康向上的活动;支持他们搞好自身建设,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
七、统战委员的主要职责:
1.负责对党员、群众进行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政策的教育。
2.经常与本单位的统战成员保持联系,及时掌握他们的基本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诉求,协助上级党组织和统战部门做好有关统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