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长沙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 培养管理

□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才培养 -> 研究生教育 -> 培养管理 -> 正文

长沙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培养环节工作流程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0日 来源:科研与研究生办 作者:王宏霞 HITS:


序号

工作项目

工作内容及要求

完成时间

1

学位论文开题

博士研究生在满足开题要求的前提下,提交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申请表(附上相关成果证明材料),需由主管院长签字同意后,方可由导师组织学位论文开题答辩。正式开题答辩前三天提交答辩时间、答辩组成员和答辩地点等信息至学院研究生办审核,再由研究生办报主管院长同意后将答辩安排挂学院官网(未经学院审的开题无效)。博士生需在开题答辩完成五个工作日内于系统内填写开题报告内容及开题情况等,由学院和研究生院进行审核。

答辩前两年

2

中期考核

研究生在系统内填写综合考核情况,由学院和研究生院进行审核。

第四学期完成

3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由导师组成检查小组,对博士生的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展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查。通过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后,博士生在系统内填写检查情况,由学院和研究生院进行审核。

答辩前一年

4

学位论文预答辩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通过外审进行,学院送至第三方

平台,以盲审形式请 3 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外同行专家为论文初审人。

正式答辩6个月之前

5

答辩资格审核

在博士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环节并通过预答辩、且满足相关文件规定的答辩前发表学术论文和其它成果的要求后方可提出答辩资格审核。答辩申请需在系统内提交,并从系统内导出长沙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查表,由学院和研究生院审核。

按研究生院具体通知

6

学位论文查重

答辩资格审核通过后,博士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至学院研究生办进行院级查重,院级查重通后方可在系统提交论文进行校级查重。

按研究生院具体通知

7

学位论文盲审

学位论文通过校级查重后,将被送往校外专家进行盲审,通过盲审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按研究生院具体通知

8

答辩毕业

如学位论文盲审结果符合学校和学院相关规定,博士生可在系统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并导出博士论文答辩申请表,提交学院审核,经学院主管院长签字同意后,方可由导师组织答辩。答辩前三天提交答辩时间、答辩组成员和答辩地点等信息至学院研究生办审核,再由研究生办报主管院长签字同意后将答辩安排挂学院官网(未经学院审的答辩无效)。

按研究生院具体通知


版权所有© 2020-2021 长沙理工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