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School of Computer and Communication Engine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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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 2022-06-21 16:07:49 浏览量:

一、总则

1、为保证学院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制定如下规定。

2、本规定所指印章包括学院党委印章和行政印章(简称“学院印章”)和书记、院长个人姓名印章(简称个人印章”),由学院党政办公室统一归口管理。

二、印章的规格和样式

“中共长沙理工大学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委员会”、“长沙理工大学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印章为圆形,直径 4.0 厘米。

三、“学院印章”的管理

1、“中共长沙理工大学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委员会”印章由学院党务办公室主任负责保存、使用和管理,“长沙理工大学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由学院党政办公室主任负责保存、使用与管理。印章专管人员因事外出,印章管理人员所在部门领导要指定他人代管,专管人员要向代管人员交接工作,交代用印中的注意事项。

2、如有特殊情况“学院印章”需要出学院党政办公室交他人使用,需经学院书记或院长批准,由使用人前来领取并填写《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印章借用登记表,按规定监管使用,并对使用期间印章安全负责印章使用完毕后,及时送还学院党政办公室。印章如有遗失,应及时向学校党政办公室及保卫处报告,并查清原因,追究责任。

四、校内事务“学院印章”的使用流程

1、本院各系中心及教师有关一般日常性业务工作材料、报表,需加盖印章的,到学院党政办公室填写《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印章使用登记表后盖“学院印章”;重要文件、报告、材料及财务凭单等需经有关学院领导签字批准的,应签字批准后到学院办公室填写《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印章使用登记表后再加盖“学院印章”

2、学生有关证明、介绍信、政治审查等材料盖章,需按规定经相关负责人签字核实认可,再按学院党政办公室填写《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印章使用登记表再加盖“学院印章”

五、校外事务“学院印章”的申请使用流程

1、本院各系中心、教师和学生的对外业务材料、报表等需加盖“学院印章”的,需填写《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印章使用申请表》,经分管副院长、书记或院长签字审批,由印章管理人审核真实性后填写《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印章使用登记表再加盖“学院印章”

2、印章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遵章守纪,秉公办事,严格执行用印审批手续和登记制度。印章管理人员要认真核对印章使用申请单,检查审批手续及批准权限。申请单上若无分管副院长、书记或院长签字,则不得用印。印章管理人员要认真登记用印时间、事由、数量、经办人、批准人等事项。用印留存的材料应定期整理、立卷归档。

个人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1、使用“个人印章”用于公务,除已经执行书记、院长授权或签署的文件外,其他使用权限须经本人同意后方可用章。

2、使用“个人印章”的批准、登记手续同“学院印章”。

七、其他事项

1、涉及以下情况的不得用印:(1)涉及个人财产、经济、法律纠纷等方面的材料;(2)未经院领导签发批准的材料;(3)非本院教职工或与本院工作、业务无关的材料;(4)空白材料。

2、用印时,必须审阅用印内容,检查审批手续,发现印件内容有误或批准权限不符,严禁用印。

3、凡因用印不当或保管不当而出现严重事故者,学院将追究当事人、分管领导和学院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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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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