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校园秩序专项治理—校园内房屋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5-27 09:11:38 浏览量:
校属各单位:
根据《长沙理工大学公有房屋管理办法》、《长沙理工大学周转房管理办法》、《长沙理工大学物业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按照“长沙理工大学校园秩序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学校将对校园内房屋(含单位公有房、学校周转房、校园内私有产权房)进行全面清理,理清归属,规范功能,严格管理,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 单位公有房屋清理
此项工作由后勤处、各房屋使用单位负责。在已启动房屋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各单位的公有房屋台帐进行核对、入库,完善长沙理工大学公有房屋管理系统,严格房屋管理工作,为实现公有房屋资源量化有偿使用做准备。
1、房屋核对:由后勤处工作人员与各房屋使用单位一间一间核对、汇总,理清房产归属。此项工作在8月底前完成。
2、数据入库:将核对后的数据录入房屋管理系统,此项工作9月底前完成。
3、规范管理:各公有房屋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长沙理工大学房屋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不得改变房屋原有功能和变更用途,严禁出租;体育场馆、教室等公有房屋的管理要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并符合学校公有房屋管理总则的相关规定;处理清理后的遗留问题,与各房屋使用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此项工作12月底前完成。
二、 学校公有周转房清理
此项工作由后勤处负责,从5月下旬开始,8月底前完成学校公有周转房的入户核对清理、台帐登记工作。10月底前完成遗留问题清理,数据入库工作。按照《长沙理工大学公有周转房管理办法》的规定,严禁转租,对违反规定者学校将采取停水停电、收回周转房、等处罚措施,并通知所在部门。
三、 校园内私有产权房清理
此项工作由后勤处、保卫处与校属各单位负责。5月下旬在校园网上发布通知,10月底前完成。凡在金盆岭校区、侯黄校区拥有私有产权房屋的职工,请校属各单位统一登记表格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
长沙理工大学校园综治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