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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等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4-14 09:58:50 浏览量:

转发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15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培养创新基地、创新论坛(或暑期学校)等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了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研究生教育的实践探索,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湖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与《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工程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我校将统一组织2015年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申报工作。本次申报项目包括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研究生创新论坛(或暑期学校)三个类别。同时,将进行校级研究生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申报和校级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课题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1.申请人须为各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任课教师或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

2.申请人应选择《2015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申报指南》内课题申报,也可以自选课题申报;

3.本次申报共立项教改课题16项,其中6项推荐申报省级课题。如获得省级立项资助,学校将不再作为校级立项资助。

4.下列人员本次不能申报:

1未完成已承担的省教育厅或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虽已完成但截至本通知下发之日未报送结题报告书的项目负责人;

2 2013年以来获得过省教育厅或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负责人。

各学院教师主持的在研项目,应当结题而没有提交结题报告书的,将根据情况核减相关学院的立项。

(二)工作安排
  1.428日前,教改研究课题申请者认真填写《长沙理工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3),交所在学院。

2.58日前,各二级学院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将推荐立项的课题按序形成汇总表(附件4),经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与《申请书》(一份)一起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唐老师,同时提交汇总表和申报书的电子版。
  3.515日前,研究生院培养办负责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和资格认定,组织专家评审,拟定学校立项课题,并择优推荐部分课题申报湖南省教改项目。

4.520日前,公示拟立项课题无异议后,将推荐申报湖南省教改项目的课题上报省教育厅。

(三)中期检查与结题

本次同时对省级和校级研究生教研教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请各学院:

1.组织对以前各年度立项且未中期检查或结题的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并提交中期报告书(附件5,一式三份)或结题报告书(附件6,一式三份)和成果证明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2.组织对以前各年度立项且未中期检查或结题的校级研究生教研教改课题的检查工作,并提交中期检查报告书或结题报告书(附件78,一式1份)和成果证明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注:根据《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工程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课题结题(含省级和校级)的项目负责人应提供至少两篇以课题组成员作为第一作者或单独署名的教育研究论文发表复印件作为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否则不予结题。

中期检查与结题材料请于58日前提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唐老师。

二、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

本次将同时进行省级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和校级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的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的学院积极申报。

1、申报条件

省级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

1)创新基地建设的牵头学院应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点,牵头学科应是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应用学科、具有专业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领域。

2)合作单位一般应是省内的政府机关、企业事业学院及科研院所,应具有良好的科研条件和规范的管理制度。

3)合作双方已有较长时间的产学研合作经历,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培养研究生的工作基础,当前有稳定的合作项目。

校级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

1)合作单位应具有较高水平的科技研发队伍和先进的科研设备及科研条件,有比较充足的高水平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以及规范的管理制度。主要业务能满足相关学科或专业领域研究生完成专业实践和实践教学任务的要求,在区域内具有行业代表性;

2)有一定数量符合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基本条件的相关专业技术或业务人员;合作单位有必要的组织管理能力;

3)具有长期稳定合作培养研究生和拓展合作范围的经验或潜力;

4)具备研究生生活、学习、工作所需的基本条件,具有劳动保护、卫生安全保障,场所与设施能基本满足需要;

5)具有一定的承载规模。各学院实践基地的基本承载能力自应满足本学院研究生的培养需要。

2、材料要求

1)合作双方分别具文的创新基地建设申请报告;

2)合作双方共同填写并加盖公章的《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申报表》(附件9,一式十一份)或《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建设申报表》(附件10,一式三份)。

(3)双方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合作协议等其它附件支撑材料。

3、报送时间

58日前将创新基地建设申请报告、《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申报表》或《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建设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支撑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唐老师,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4、基地管理

根据《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工程管理暂行办法》,学校对基地的申报、成立、建设等情况进行管理。

1、学校从创新工程基本建设基金中列支投入校级实践基地建设,根据基地建设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相关二级学院应为实践基地建设及日常运行筹措配套经费,以保证实践基地长期稳定、有效运行。

2、各培养创新基地应根据文件要求进行管理,建设周期内建设单位每年开展自评,并提交年度建设报告(附件11)。

三、湖南省研究生创新论坛或暑期学校

相关的申报条件见附件1。我校可申报创新论坛或暑期学校1项。请有意申报的学院根据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如实填写申请书(见附件12)。请将填写好的申请书于58日前一式6份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唐老师处,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研究生院

说明:各种表格附件请到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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