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务处关于进一步规范插班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4-22 09:29:43 浏览量:
各教学院(部):
课程考核工作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重要内容,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课程考核的质量,依据我校实际情况,结合《长沙理工大学课程考核与学生成绩管理办法》,现对插班考试作出如下规定,请及时通知学生遵照执行。
一、插班考试申请对象
凡属于以下情形之一者,允许办理插班考试:
1、因故申请缓考经批准的;
2、因故休学后恢复学籍的;
3、结业生返校考试;
4、毕业班学生参加上学期重修考试后仍不及格的
5、其他特殊原因需插班考试的。
特别提醒:所有已经及格但需要提高成绩(刷分)的课程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选课重修(具体时间见教务科通知),不能在考前直接办理插班考试。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及时选课的不能办理插班考试。
二、插班考试办理流程
在学期补考时办理插班考试的,一律在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报名,由教务办将名单汇总后交考试中心(允许毕业班学生报名参加上学期重修考试后仍不及格的课程考试);
在期末考试时办理插班考试的,考生务必于课程开考前一周到学校教务处考试中心办理插班考试手续。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