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关于开展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合格性评价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0-31 12:45:38 浏览量:
各专业系、实验中心:
为加强我院青年教师师资队伍的建设,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借鉴其他学院的做法,根据学校的统一要求,学院决定在2015年举行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教师课堂教学合格性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评价领导小组:
组 长:李峰
成 员:方琼、王任飞、李平、王威、张建明
秘 书:杨雪芹
2、评价专家组
成 员: 学院教授、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其他特聘专家等
二、参赛对象
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教师资格证的所有青年教师,其他老师自愿参加(必要时,将根据教学督导的建议进行评价)。
三、评价时间
时间为2016-2017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
四、评价形式
评价分两个阶段进行。评价方法和评价指标参见《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全面提升本科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
1、集中评价。2016-2017第1学期,从11月份开始,每周二下午15:30-17:00安排2-3名老师评价。各专业将名单和人员安排顺序报教务办,由教务办安排人员、时间和地点。本系全体老师进行集体观摩,其他老师自愿观摩。
2、课堂教学评价。2016-2017第2学期,评审专家采取随堂听课的形式(专家和时间都不进行事先通知)进行评价。每次参与课堂评价的专家不少于3人,3人平均分为课堂教学最终得分。
3、实践技能评价。2016-2017第2学期,在各专业合理分配实践环节与教师对应矩阵的基础上,每一位老师在自己应该承担的每个实践环节选一次课进行实践技能评价。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系报名,教务办统一安排。
4、2017.5月左右,结合学校相关教学比赛,开展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比赛活动,全院所有教师进行集体观摩。
五、评价结果
1、两种评价中,得分达到80分以上,评价合格,否则评价不合格。评价合格的老师,本学期将不再进行合格性评价;不合格的老师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专门督导,督导次数不少于3次,直到本学期合格为止。
2、有老师连续3次以上评价不合格,各系将派专门指导老师对该名老师进行一对一指导。两个学期最终评价都为不合格,学院将对该名教师的任务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六、其他事项
请各系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好本次讲课比赛工作,积极引导青年教师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以进一步提高我院的教学质量。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2016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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