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5年3月11日旷课学生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15-03-11 14:24:33 浏览量:
经学工办上课检查,以下学生3月11日第3——4节课旷课:
计算机1203班:霍腾、石亚旭、李寒川、王嘉豪、郑圣娟、张萌、罗彪;
软件1202班:甘岭、赵冰心;
网络1201班:方岗、方进、刘新琼、徐泽、赵永欣、范豪;
网络1202班:王乐慧、凌琦、段国旗、冯大力。
以上旷课学生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向全院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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