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通学院关于给予顾建波等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15-10-14 10:33:01 浏览量:
顾
顾建波(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13级计科4班 201350080437),自2015年8月31日至2015年10月13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1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顾建波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
丁为民(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13级计科4班201350080439),自2015年8月31日至2015年10月13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1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丁为民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
缪鑫(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13级计科4班201350080438),自2015年8月31日至2015年10月13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1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缪鑫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
郑超凡(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13级计科4班201350080411),自2015年8月31日至2015年10月13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1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郑超凡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
范博儒(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13级网络1班201358080123),自2015年8月31日至2015年10月13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1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范博儒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
邓显敏(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13级软件1班 201316080133),自2015年8月31日至2015年10月13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1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邓显敏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
郭淙楠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14级计科卓越班 201450080331),自2015年8月31日至2015年10月13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1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郭淙楠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
徐海峰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14级计科4班201450080434),自2015年8月31日至2015年10月13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1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徐海峰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
张珺宇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14级通信3班201454080320),自2015年8月31日至2015年10月13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1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张珺宇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
受处分学生对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处理决定(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理科楼B506)提出书面异议,学工办将对反馈情况进行核实,并于收到异议反馈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仍有异议,可向校团委学生权益部继续申诉。
计通学院学工办
2015年10月13日
上一篇:2015年励志奖学金获奖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