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学成果培育项目的过程管理,更好的跟踪各院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的进度情况,有针对性的支持各项目进一步完成目标任务,保证项目的实施成效,学校将对“2016年度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本科)立项项目”进行年度检查。同时,为进一步培育具有一定实践检验基础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确保在下一届国家级、省部级教学成果奖项目的推荐评审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学校也将组织国家级、省部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育项目的年度检查
(一)年度检查范围
2016年9月立项的长沙理工大学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具体见下表:
2016年长沙理工大学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立项名单一览表
x |
学 院 |
成 果 名 称 |
申报人 |
其他参加人员 |
备注 |
1 |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
出口导向下交通类本科生创新性实践能力培养与实践 |
李 平 |
周和平 刘朝晖 秦仁杰 魏建国 吕松涛 李利华 田双喜 李 盛 龙科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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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土木工程学院 |
面向国家需求与行业态势,厚基础、宽架构,强化土木人才 创新与实践能力培养 |
李传习 |
肖勇刚 周德泉 付果 刘哲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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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
校企协同构建电气信息类学生实践与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体系 |
曾祥君 |
马瑞 丁丹 樊绍胜 马钧 周任军 彭曙蓉 陈元新 唐欣 张一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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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面向工程建设的财会类专业特色人才培养的实践与创新 |
赵 华 |
贺云龙 王治 张鼎祖 刘建英 邓学衷 杨成炎 谢志明 廖小菲 朱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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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
地方高校电子信息类专业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
唐立军 |
贺慧勇 张振华 周庆华 文勇军 彭润伍 陈华 邓敏 刘新海 唐贵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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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设计艺术学院 |
以创新设计思维能力培养为导向的艺术设计类专业实践教学改革研究 |
王 健 |
贺跃光 何辉 谢琪 黄柏青 朱诗源 叶洋滈 王龙 王清 张剑 |
(二)年度检查内容
1. 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包括研究计划总体执行情况、项目开展的主要工作等。提示对照《申请书》中“ 5. 成果培育分年度实施计划(不超过2000字)” 内容,说明在培育项目立项后所开展的工作。
2. 项目研究已取得的最终成果或阶段性成果。各成果奖培育项目对照自己的《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请书》,结合现有完成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目标成果。
3. 项目主要解决的教学问题、解决教学问题的方法(提示:参考申请书中的“第1、2点内容”);项目的创新点及推广应用效果(提示:参考申请书中的“第3、4点内容”)。
4. 项目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及预期成果。根据《申请书》中的“5. 成果培育分年度实施计划(不超过2000字)”和负责人新修改的目标成果,说明离最终目标的差距,落实下一步工作的内容及进度安排。
5. 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
6. 具体内容详见《长沙理工大学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培育年度检查表》。
二、培育项目的立项
(一)立项申请范围和条件
国家级、省部级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的立项申报范围和条件请遵照《长沙理工大学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教务处网站公告通知)。
(二)立项申请的数量
1. 本次申报工作主要针对有条件申报下一届国家级、省部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学校计划立项2~3个项目。
2. 立项为本次培育项目的项目,在下一届国家级、省部级教学成果奖正式申报时,仍然需要按规定程序进行申报与评审。
(三)立项项目的经费支持
学校将对立项后的培育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能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培育项目将资助建设经费10万元,能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奖的培育项目将资助建设经费6万元。
三、工作流程
1. 项目负责人填写《长沙理工大学教学成果培育项目年度检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1)和《长沙理工大学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见附件2)。
2. 2016年已获得经费资助的上文中的6个培育项目,除提交年度检查表外,须以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评审(答辩事宜另行安排),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
3. 提交立项申请的项目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审阅,重点检查申报项目已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需要加强研究建设的内容,以有针对性地指导申报项目加强研究与应用,提高成果水平,为培育国家级、省部级教学成果奖项目做进一步的准备工作。
4. 教务处向各学院及项目组反馈年度检查和申请立项的结果。对已经培育的项目(2016年入选的培育项目)择优拨付后续培育经费。对经过评审后确定立项的培育项目进行网上公示和通报,并给予一定的培育经费支持。
四、工作要求
1. 请各项目组负责人认真开展项目实施情况自查,如实填写年度检查表,须以立项申报书中的内容为主要依据,填写《长沙理工大学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年度检查表》(附件1),涉及的有关成果和取得成效的附件证明材料需一并提供。
2. 对年度检查通过的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将第二次划拨项目建设经费。对于培育进度落后、培育效果差的项目,停止拨付后续培育经费,今后也将限制其负责人申报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
3. 请申请立项的各学院项目负责人认真遵照《长沙理工大学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内容填报项目立项申请书。
4. 培育项目的年度检查表、立项申请书和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各学院教务填写)请于12月11日前将纸质版交至教务处教改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jiaoyanke2016@sina.com。 逾期将做自动放弃处理。
5. 各学院对本次年度检查工作和培育项目立项申请工作要高度重视,认真填写相应表格,整理相关支撑材料备查。年度检查的项目请准备好ppt(时间不超过10分钟)迎接答辩的评审工作。
联系人:杨冬冬 85258565 教务处
2017年12月1日
附件:
附件1: 附件1.长沙理工大学教学成果奖培育年度检查表
附件2: 附件2.长沙理工大学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请书
附件3: 附件3 长沙理工大学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请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