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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学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3日 来源: 浏览量:


为加强青年教师教学发展规划工作,促进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根据《教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2012〕10号)等文件精神,落实2017年长沙理工大学审核评估校内诊断性评估反馈会会议精神。现将成立学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宗旨

学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下文简称“中心”)坚持以“创一流中心,铸一流教学”为宗旨,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倡导“以人为本,卓越教学”的理念,通过促进教师交流,整合学术资源,构筑发展平台,加大教师教学能力的建设力度和广度,引导和帮助教师实现人才培养能力提升,全面提升本科教学质量。

中心致力于开展教学培训和教学服务,帮助教师进行职业生涯设计与规划,打造教学名师,为广大教师创造充分交流、相互合作和资源共享的平台,提供精细化、专业化、个性化的服务,努力建设教师认可和满意的“教师之港湾”,促进教师追求教学卓越、追求职业成功,提高教学能力和科研水平,从而最大化地实现其人生价值。

二、职能定位

学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是在校级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统一规划下,促进教师教学能力发展的专业化教学支持机构。中心通过组织各类研究、培训、咨询、讲座、讨论等工作,深入研究教学规律,创新教学方法,发现并帮助教师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引导教师改进教学手段,熟练使用信息化教学手段,提升教师教学能力,营造良好的教学氛围,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三、机构设置

中心设主任1名,一般由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设副主任2~3名,其中建议教学研究专家型教授(副教授)1名;专家组成员若干名。专家组成员由校内外教学名师代表、国内外教师(教学)发展专家、教学能手组成。主要负责帮助、指导教师完善其职业规划,提高教学技能和教学研究水平。

四、主要职能

1.建制建章。负责具体落实本单位教师的培养计划、组织与管理;根据学科特点推荐和建立教学名师库。

2.教师教学技能提升。学院要建立健全基层教学组织,坚持集体备课,完善青年教师参与教学团队、创新团队的制度。创新教师教学技能培训模式,搭建教师交流、沟通和能力提升的平台,组织开展教学观摩、教学学术沙龙、教学技能竞赛等活动,激励和引导青年教师重视教育教学工作,帮助青年教师的教学发展。建立教师教学录像影像资料,将影像资料提供给教师本人,并邀请名师、专家为其诊脉,以期不断改进教学策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3.开展教学研究。针对教学发展问题,提供竞争性的教改研究项目,资助教师课程开发创新、尝试教学新方法、探讨跨学科课程设置,鼓励教师及时将科研成果转化成教学成果,促进教学改革与创新。

4.关注教师成长。客观、定量地描述、记录青年教师职业生涯中专业发展的有关数据,引导青年教师积极地规划自己的职业人生。关心教师的工作和学习,及时解决教师职业发展中的各种困难,保证他们的培训时间和进修机会。组织专家建立完善青年教师职业导师制,对青年教师的教学理念、方法、技能以及职业规划等方面给予指导。健全老中青教师传帮带机制,充分发挥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帮助青年教师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5.质量督导。参与学院教学督导,通过观摩、听课、座谈会等形式,收集与反馈给教师本人的教学意见。特别是应教师本人的要求,对其能力成长与教学水平进行个性化评估,帮助教师健康成长。

6.协助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开展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工程的教学培训、咨询、评估等一系列活动,促进教师的全面发展。

请学院按照上述几点要求,建立学院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并将机构设置和人员组成以及工作职责,以学院正式文件的形式9月20日前报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人:傅老师;电话:85258036

教务处

2017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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