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的精神,按照《长沙理工大学深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工作目标要求,学校拟对近两年来在校培育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和师生共创项目进行遴选,对有积极示范带动作用、基础条件较好、有较大成长潜力、对大学生创新能力和创业实践有明显带动作用的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实施优先资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在校在籍的学生(毕业班学生不能为项目负责人); 2、我校毕业5年以内且有项目在学校孵化的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1.项目须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创新性,具备一定的科技价值商业价值和市场前景。 2.鼓励支持与我校学科专业紧密相关且已有技术或市场基础的创新创业实践项目。 3.鼓励支持先进技术类、智能类、创意类、互联网+等类型的创新创业实践项目(含支持学校扶贫点工作的服务项目)。 4.鼓励教师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及学生转化教师成果项目的团队。 三、申请流程 1.项目负责人填写《长沙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项目申请书》(附件)。 2.经指导教师审核,所在学院批准后进行报送,经学校审批后组织实施。 四、遴选程序 1.学校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项目与资助经费。 2.获得扶持资格的团队项目签署《长沙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任务书》。 五、其他 1.2016年12月15日前附件纸质档和电子档交至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取得特殊奖励或有专利的项目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项目执行时限不超过1年。为了避免项目因成员离校终止,请在立项时考虑团队成员的结构,保证可持续性。每年对立项项目进行评估,视评估情况决定项目继续孵化或退出。 联系人:刘霞联系电话:85258562邮箱:cslgcxjy@sina.com 教务处 创新创业教育学 2016年12月7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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