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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缓考申请的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1日 来源: 浏览量:

关于缓考申请的注意事项

各学院:

为严格、有效管理我校本科课程考试的缓考工作,结合以前的执行情况,现对缓考申请的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一、申请条件

根据《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长理工大教〔2021〕22号)中第23条规定,缓考从严控制,考试期间一般不批准事假,慢性病一般不予缓考,但符合文件规定中的情况可批准缓考。

二、申请时间

缓考申请者,需在考前办理缓考申请手续。考前未办理申请手续或审批流程未办结完,均以无故缺考处理,该课程成绩和学分均记零分,且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补考,应予重修。

三、申请流程

一般应通过学校教务管理系统网上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由申请者所在学院审核后再报教务处审批。因重病不能亲自办理时,可委托他人及时代办(要有申请者本人签字)。

四、申请插考

缓考申请获批的同学,可申请插班参加下学期同一课程的开学补考,也可申请插班参加下一年级的同一课程考试。插考申请者一般须在考前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申请插考,有特殊情况者可与其所在学院教务办联系,办理纸质插考手续,由学院教务办报教务处审批,安排参加考试。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全校性选修课程、大学语文、大学体育、军事理论与训练、实践环节(实习、实验、课程设计、学年论文、社会调查等)课程、单独开设的实验课、重修课程、补考课程等均不可申请缓考;

2.缓考申请提交后请持续关注审批状态,务必以教务处最后批准结果为准;

3.缓考申请有风险。对于因缓考申请课程较多导致插考课程时间冲突、下学期无同一课程可办理插考等情况从而导致课程无成绩,进而影响奖学金评定、研究生推免等一切后果均由缓考申请者自行承担。

 

                                   教务处考务科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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