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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领导班子成员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职责

发布日期:2017-11-07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印发修订后的《继续教育学院领导班子成员

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通知

 

各党支部、院属各部门:

    修订后的《继续教育学院领导班子成员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已经学院党委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监督执行。

 

 

中共长沙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委员会

2017年9月13日


继续教育学院领导班子成员2017年

党风廉政建设职责

 

为了认真落实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学院领导班子建设,促进学院科学发展,根据学校党委要求并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如下:

何纯芳(院党委书记)

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院党委班子及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学院各党支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的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党政办公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学校党委和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决策和部署,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坚定理想信念,严肃党内生活,从严管理干部,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深入开展教育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深入改进作风。

2.主持抓好《长沙理工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所规定的学校二级单位党组织及行政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五项领导责任的落实。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主持抓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给师生讲廉政党课或作专题反腐倡廉辅导报告全年不少于1次,组织党员干部廉政专题学习全年不少于2次。

3.牢固树立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管好自己,做廉洁自律表率,守纪律讲规矩,严格约束自己,筑牢信念防线、道德防线和法纪防线,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严格遵守中央“六大纪律八项规范”、“五个不许”,省纪委“十个严禁”和长沙理工大学处级干部“十不准”等各项规定。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群众路线,维护班子团结统一。带头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纪法规。

5.落实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与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有针对性的廉政谈话。监督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发现成员有不廉洁问题,及时批评教育,促其改正;需追究纪律责任的,及时按有关规定向上级组织报告,并配合上级组织搞好调查处理。

6.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7.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院属各部门主任、各支部书记廉洁从政,防止腐败问题发生。如发现不廉洁问题,及时予以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对于严重违法违纪的,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

8.完善制度,做好廉洁风险点的防控工作,加强学院民主监督,主持抓好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和协调学院反腐败斗争中各种案件的查处工作。

颜鲜明(党委委员、院长):

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院行政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学院各部门负责人的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计划财务部、教材服务中心、自学考试中心、函授与网络远程教育中心和所联系党支部班子成员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学校党委和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决策和部署,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坚定理想信念,严肃党内生活,从严管理干部,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深入开展教育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深入改进作风。

2.主持抓好《长沙理工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所规定的学校二级单位行政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中五项领导责任的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3.牢固树立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管好自己,做廉洁自律表率;守纪律讲规矩,严格约束自己,筑牢信念防线、道德防线和法纪防线,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严格遵守中央“六大纪律八项规范”、“五个不许”,省纪委“十个严禁”和长沙理工大学处级干部“十不准”等各项规定。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群众路线,维护班子团结统一。带头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纪法规。

5.抓好学院行政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发现成员有不廉洁问题,及时批评教育,促其改正;需追究纪律责任的,及时按有关规定向上级组织报告,并配合上级组织搞好调查处理。

6.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抓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7.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院属各部门主任廉洁从政,防止腐败问题发生。如发现不廉洁问题,及时予以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对于严重违法违纪的,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

8.完善制度,做好廉洁风险点的防控工作,加强学院民主监督,主持抓好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和协调学院反腐败斗争中各种案件的查处工作。

9.给所分管的部门及所联系支部上一堂廉政党课。

方碧波(副书记兼副院长):

对学工部、后勤部、院工会和所联系党支部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上级和院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持抓好分管部门和联系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2.牢固树立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管好自己,做廉洁自律表率,守纪律讲规矩,严格约束自己,筑牢信念防线、道德防线和法纪防线,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严格遵守中央“六大纪律八项规范”、“五个不许”,省纪委“十个严禁”和长沙理工大学处级干部“十不准”等各项规定。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群众路线,维护班子团结统一。带头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纪法规。积极参与院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班子成员有不廉洁问题,及时报告上级纪委或院党委书记、院长。

4.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分管部门成员及负责人廉洁从政,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发现有不廉洁行为的,及时予以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对于严重违纪违法的,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

5.抓好学工、后勤、院工会等方面的制度化建设和规范管理工作,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6.给所分管的部门及所联系支部上一堂廉政党课。

 

彭玉楼(党委委员、副院长):

对教务部、资源建设与技术部和所联系党支部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上级和院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持抓好分管部门和联系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2.牢固树立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管好自己,做廉洁自律表率;守纪律讲规矩,严格约束自己,筑牢信念防线、道德防线和法纪防线,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严格遵守中央“六大纪律八项规范”、“五个不许”,省纪委“十个严禁”和长沙理工大学处级干部“十不准”等各项规定。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群众路线,维护班子团结统一。带头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纪法规。积极参与院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班子成员有不廉洁问题,及时报告上级纪委或院党委书记、院长。

4.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分管部门成员及负责人廉洁从政,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发现有不廉洁行为的,及时予以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对于严重违纪违法的,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

5.主持抓好全日制教学、学(考)籍管理、学位工作、网络课件和信息化平台建设等方面的制度化建设和规范管理工作,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6.给所分管的部门及所联系支部上一堂廉政党课。

 

向英(党委纪检委员、副院长):

对培训中心、院本部助学中心和所联系党支部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上级和院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持抓好分管部门和联系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2.牢固树立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管好自己,做廉洁自律表率;守纪律讲规矩,严格约束自己,筑牢信念防线、道德防线和法纪防线,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严格遵守中央“六大纪律八项规范”、“五个不许”,省纪委“十个严禁”和长沙理工大学处级干部“十不准”等各项规定。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群众路线,维护班子团结统一。带头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纪法规。积极参与院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与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有针对性的廉政谈话。发现班子成员有不廉洁问题,及时报告上级纪委或院党委书记、院长。

4.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分管部门成员及负责人廉洁从政,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发现有不廉洁行为的,及时予以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对于严重违纪违法的,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

5.主持抓好培训、院本部助学工作等方面的制度化建设和规范管理工作,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6.给所分管的部门及所联系支部上一堂廉政党课。

 

李飞云(党委委员、院长助理):

协助院长抓好自考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对自考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上级和校、院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主持抓好自考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积极参与院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班子成员有不廉洁的问题,及时报告上级或院党委书记、院长,并配合上级组织做好调查处理。

3.严格教育、管理、监督自考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发现有不廉洁行为时,及时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对于严重违纪违法的,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

4.给自考中心上一堂廉政党课。

刘英姿(党委委员、院长助理):

协助院长抓好函授与网络远程教育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对函授与网络远程教育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上级和校、院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主持抓好函授与网络远程教育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积极参与院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发现班子成员有不廉洁的问题,及时报告上级或院党委书记、院长,并配合上级组织做好调查处理。

3.严格教育、管理、监督函授与网络远程教育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发现有不廉洁行为时,及时批评教育,促其纠正;对于严重违纪违法的,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

4.给函授与网络远程教育中心上一堂廉政党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