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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学工作规范

发布日期:2017-05-16    作者:     来源:     点击:

(继教院〔2011〕15)

 

一、编写自学指导书的要求与规范

1.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帮助和指导考生自学,除有国家统编同步材料外的课程都要编写自学指导书。

2.自学指导书的主要内容

(1)阐明各章的学习目的和基本要求;

(2)分析说明各章的重点和难点以及突破难点的基本思路;

(3)帮助学员掌握基本理论所作的补充说明和解题示范及对较难的习题进行选题或提示;

(4)选配供学员复习、检查的思考题、检查题,按单元划分选配平时作业和测验作业题。

3.编写自学指导书的一般要求

阐明本课程的学习目的和任务,地位和作用,研究对象和方法,以及自学过程中教材和指导书的配合使用说明,编写各章的目的和基本要求,阅读指导,思考题和检测题,解题指导。按单元划分,编写练习题。

4.编写自学指导书应注意对考生学习方法的指导,注重运用基本理论分析问题、运用基本方法解决问题、运用基本技能提高能力的培养,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动手能力。题量为每门课程题数不少于300题,应有多种题型,题型分布和题量应根据课程性质有所侧重。

5.自学指导书应随教材一起发放,提前一学期发给考生。

二、编写自考教学日历的要求与规范

1.教学日历是根据教学要求安排教学进度的依据,任课教师应该在接到面授通知后开始面授开始前完成。

2.教学日历表应与教学计划,课程考试大纲及所选订(编)的教科书和自学指导书配套,同步。

3.教学日历表的主要内容

(1)按课时安排自学内容;阅读教材、指导书及参考书的书名、章节和要求;

(2)平时作业:题目及交批日期;

(3)测验作业:题目及交批日期;

(4)根据需要布置不必交批的思考题和实验准备要求;

(5)大型综合练习及其他有关教学安排的简要说明。

(6)鼓励应用网络、电子邮件等收缴作业、批改。

三、教师上课必须编写教案

1.教案在面授开始之前完成。

2.教案内容和方法要针对自考考生特点。

3.鼓励用现代教育技术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