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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4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2013-12-08
各培养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调动广大研究生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优秀研究生典型在学风建设和人才培养中的作用,请各培养学院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2014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
1. 2013年12月6日—12日,各培养学院进行班级宣传发动,集体酝酿推荐校级“优秀毕业生”。
2. 2013年12月13日—19日,各培养学院按照分配名额(见附件1)讨论初选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后确定推荐名单,填写《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不需附件材料),于12月19日前将《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研究生院研工办(学生活动中心409),并将汇总表的电子版发研工办邮箱(547014750@qq.com)。
3. 2013年12月20日—2013年12月25日,研究生院审核、汇总、公示。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
2013年12月25日—1月4日,各培养学院根据《关于评选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4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湘教通〔2013〕491号,见附件6)的要求,按照分配名额,从研究生院公示的201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择优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天)后确定推荐名单,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4,一式两份,不需附件材料),于1月4日前将《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表》、《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见附件5)报送研究生院研工办(学生活动中心409),并将推荐表和推荐名册的电子版发研工办邮箱(547014750@qq.com)。
三、评选要求
1. 各培养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和本通知精神,严格把握评选条件,公正、公平、公开地推选出真正优秀的毕业生,宁缺勿滥。
2. 各培养学院要通过评选活动,教育、引导毕业生对本人在校期间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回顾和总结,激发研究生蓬勃向上的热情,促进优良学风建设。要教育被评上的“优秀毕业生”再接再厉,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附件1:2014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附件2: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3: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附件4: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附件5: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
附件6:关于评选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4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研究生院
2013年12月5日
附件:
·关于评选2014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的通知.doc
·附件1:2014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2、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附件3、长沙理工大学2014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汇总表.doc
·附件4、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doc
·附件5、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doc
·附件6、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12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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