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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2021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1-12-17

全院教职工:

根据《长沙理工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长理工大人【2018】55号)文件精神,学院定于2021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31日开展2021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请各部门按照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时完成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具体进程

(一)成立学院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由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各系(中心)支部书记、院工会副主席、院教授委员会代表、院纪委委员。考核工作小组的人员名单报人事处备案。

(二)12月18日—22日,个人网上填报:在“长沙理工大学人力资源管理系统”里的“年度考核”中进行,具体操作办法参见《长沙理工大学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年度考核-操作手册》(附件 1),填写并网上提交《年度考核登记表》。

(三)12月18日—12月24日,请各系、实验中心、科室主任认真组织推优工作,并于12月24日前将各系所及实验中心、各科室的推优名单排好序上报给学院党政办。根据学校考核等级标准要求,各单位推荐名额如下:行政科室推荐2名,港航系推荐4名,水利水电系推荐3名,给排水系推荐3名,水文水资源推荐2名,实验中心推荐3名。学院考核工作小组从推荐名单(包括向学院单独申请者)中产生出15名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不含中层干部)。

(四)考核事项说明:

1、年度考核的基本内容是被考核人员本年度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表现。

2、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严格落实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和教学事故“一票否决”。

3、完成所聘岗位的教学、科研等基本职责,积极参与学院公共服务工作,并按要求完成学校规定的“每日报平安”等各类日常工作,方可具备申请“优秀”等级的资格。

4、为学院重点工作做出突出贡献者(党建、人才培养、专业建设、学科发展、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国际交流、平台建设等工作),并按要求完成学校规定的“每日报平安”等各类日常工作,可以单独向学院申请“优秀”等级。

5、本年度无正当理由,未经批准,周二下午不参加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教职工大会等活动次数累计超过总次数的30%者,年度考核定为“基本合格”;请假(婚假、丧假、生育假、病假、探亲假、外派、公务、因公出国者除外)次数超过总次数的70%者,年度考核定为“基本合格”。

6、新引进的博士(不包括从外单位调入及本单位在职人员)第一年承担学院安排的助教任务和其它工作后,年度考核可定为“合格”。第二年在服从了学院工作安排后,至少有一篇CSCD核心期刊及以上的文章录用,年度考核可定为“合格”。

(五)2021年12月25日--31日学院考核工作小组组织民主评议,召开会议,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等级,并公示上报学校人事处。

二、注意事项

(一)《年度考核登记表》表内“奖励情况”一栏本人没有内容填写的,可写“无”,“主要业绩”、“出勤情况”、“所在单位考核意见及结论”必须填写完整,否则系统内无法提交,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后再报批。

(二) 学校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由党委组织部负责,其《年度考核登记表》中的“所在单位考核意见及结论”由学院统一填写,学校考核结果以组织部意见为准。

(三)学院将统一打印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个人无需单独打印,打印出后会通知大家到党政办填写并签名,表中的“被考核人意见”一栏须本人填写是否同意考核意见,再手写签名(签名需用正楷字填写,勿潦草,勿代签、漏签),写上具体的日期。

(四)学校临聘人员及在人事处备案的劳务派遣人员(与湖南省天心人才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的考核:由各单位单独进行,不在系统填报,直接填写附件2,打印纸质版一式两份,统一提交至人事处。

(五)请各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个人年度考核工作,逾期未提交材料的部门将进行全院通报。

本次年度考核未尽事宜,由考核工作小组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1年12月17日

 


附件【附件1:《长沙理工大学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年度考核-操作手册2021》.doc

附件【附件2:长沙理工大学2021年度考核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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