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长沙理工大学相关文件,现就2011年在职攻读长沙理工大学工程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复试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及录取原则 1、考生必须通过资格审查才能参加复试,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部负责。考生必须保证报考时所填报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号、工作年限和毕业时间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在不同阶段被取消复试、录取或学习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在2008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GCT总分不低于178分;在2008年7月31日后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报考计算机技术、控制工程及软件工程领域者不受此限制)和未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原则上按该领域可录取无学位者的比例,根据GCT总分(分领域)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可参加复试的人员。 3、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80号)中关于“各专业学位类别间、领域间均不能进行调剂”的文件精神,考生不能改换专业领域,复试时必须按所报考的领域进行。 4、凡接到复试通知者,须在规定的时间由考生本人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学校将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等综合情况,择优录取。 二、复试程序 复试前考生须交验相关证件。复试时间安排在2012年2月25日,请考生带齐材料参加验证和复试。 (一)验证 验证在笔试时进行,由研究生部负责。 时间:2012年2月25日上午。 地点:长沙理工大学金盆岭校区14教学楼(东校区)1001、1002、2001、2002、3001、3002教室。 考生须出示以下材料: (1)准考证原件; (2)身份证原件; (3)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2011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照片处和单位意见处须由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未交者提供)。 经验证合格者才能进入复试阶段。 (二)复试 凡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请准时参加复试。 1.复试时间及地点 2012年2月25日(周六); 上午9:00-10:30专业课笔试;地点:长沙理工大学金盆岭校区(即老校区)14教学楼(东校区)1001、1002、2001、2002、3001、3002教室,具体教室安排届时将在考场公布; 上午10:30后,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相关学院安排,在笔试时公布。 2.复试内容 各学院应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复试小组不少于三人,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和面试,满分各为100分。专业课笔试按照学校招生简章(附件2)中所列各领域对应的科目进行。面试考察考生工作业绩、科研成果、专业知识、个人兴趣、实践能力、管理经验和学习研究计划等。 工程硕士考生将填写好的《2011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附件1)于面试时交给报考学院。 3.复试联系人及电话 考生有复试的相关问题,可向研究生部或各相关学院咨询。 三、录取 1、专业课成绩在60分以下的考生不予录取。未进行报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2、工程硕士专业课成绩和复试成绩作为参考,根据全国联考初试成绩总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3、录取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学校当年录取工程硕士总人数的10%。 对于在2008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专业课考试合格并且面试合格的,予以录取。 对于在2008年7月31日后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报考计算机技术、控制工程及软件工程领域者不受此限制)和未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在专业课考试合格和面试合格后,原则上根据该领域可录取无学位者的比例,按照GCT总分(分领域)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4、水利工程、交通运输工程领域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所占比例可单列,但不得超过该领域当年录取人数的20%。 5、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预计将于3月中旬前寄出。 特此通知。 另:金盆岭校区位于长沙市天心区赤岭路45号,紧临市内最繁华的街道芙蓉南路。外地学员可从火车站搭乘4路、104路车到长沙理工大学金盆岭校区下即可,另外150路、804路、901路、902路、905路(起点王家湾站)、912路公交车均可直达学校。学校内有招待所,旁边有金辉酒店、神农酒店,华云酒店等酒店。 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部 2012年2月1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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