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中有关“聘任指导博士生指导教师的基本条件”的规定(见附件1),学校将开展2011年招收博士生指导计划的申报工作。请各博士生培养单位认真做好本单位的申报工作,组织本单位按《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的规定、具备博士生导师资格,今年准备指导博士生的博导,严格对照相关条款,填报“2011年招收博士生计划(博导聘任)申报表”,于5月10日下午5点前交研究生部培养办。未按期交申报表者,视为本年度自动放弃指导博士生。
近二年(2009年5月-2011年5月10日)来以第一作者名义,在学校认定的权威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请附论文复印件。
附件1:“聘任指导博士生指导教师的基本条件”;
附件2: 2011年招收博士生计划(博导聘任)申报表;
研究生部
2011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