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9日 21:51
2026-09-17
全院教职工及研究生:
根据《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学院2025-2026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委员名单另行发文。
二、名额分配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以学校分配学院的名额为准。根据学校下达我院评审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按照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数分年级和专业按比例分配学术型和专业型各等级人数。名额分配表等研究生院下发名额分配后再发各年级群。
三、评审对象与条件
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对象和基本条件详见《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校级文件规定基本参评资格);具体计分标准和评选细则按照《长沙理工大学水利与海洋工程学院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和《长沙理工大学水利与海洋工程学院202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见附件)。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特别提醒:超过规定时间不再受理申报材料;遗漏填写成果或支撑材料不齐全不能证明所填成果的一律不再补充材料,不予认定。
(一)国家奖学金
符合要求的申报者于9月21日中午12:0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水利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能源1号楼408):
纸质材料:用透明文件袋装好,左上角贴好学号+姓名。
《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计分表和汇总表》;
相应的证明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带目录按填表顺序编好页码,普通装订成册)。
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 775736583@qq.com,邮件主题命名为「专业名称+个人学号+姓名」。
电子版内容包括:
《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计分表和汇总表》;
相应的证明支撑材料(PDF扫描件合并为一个文件)。
审批表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等上交学校材料请提前准备。收到评审通过通知后2日内按以下流程完成上报:
①参照"填报指南",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学校导入省系统后发给学生双面打印;
② 本人签字、导师签字、学院盖章;
③ 一式两份,不另附页。
(二)学业奖学金
符合要求的申报者于10月9日(周三)上午11:00前将材料交至各班班长。
纸质材料:用透明文件袋装好,左上角贴好学号+姓名。
《2025-2026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审计分表和汇总表》;
相应的证明支撑材料(获奖作品、科研成果等个人荣誉交原件,集体荣誉交复印件;支撑材料复印件带目录按填表顺序编好页码,普通装订成册)。
电子材料:以「学号+姓名」命名打包发给班长,内容包括:
①《2025-2026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审计分表和汇总表》;
②相应的证明支撑材料(PDF扫描件合并为一个文件)。
班长汇总要求:
班长审核材料后,于10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汇总交至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办(邮箱:775736583@qq.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年级+类别);
评审结果公示后,申报者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审批表》或《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审批表》,打印后交导师签字,再提交给各班班长;
各班班长于10月25日前将以下材料交至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办(能源1号楼408):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或《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件(以年级为单位按等级分类,等级内按学号排序);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博士+硕士)电子版。
五、支撑材料类型
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提前准备好下列支撑材料:
(1)课程成绩单:由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办统一打印,无需个人办理。
(2)发表的论文:(导师需在论文第一页和录用通知上签名)
已见刊的论文:复印刊物当期封面、目录页、正文及封底页;
已有录用通知而待刊的论文:提交录用通知、打印论文原文或论文清样;
要求提交复印件和原件,复印件装订在上交文件中,原件交由科研办审核。
(3)参编的学术著作:提交著作原件及封面、反映研究生参编工作量的页面复印件。复印件装订在上交文件中,原件交由科研办审核。
(4)专利及软件著作权证书: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要求提交复印件和原件,复印件装订在上交文件中,原件交由科研办审核。
(5)科研获奖证书:包括国家级、省部级和市厅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要求提交个人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装订在上交文件中,原件交由科研办审核。
(6)科技竞赛获奖证书:包括挑战杯竞赛、水利科技大赛等由官方机构组织的全国性、全省性正规科技竞赛。要求提交个人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装订在上交文件中,原件交由科研办审核。
(7)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证明材料:提交研究生创新实验项目立项及结题文件,要求提交官方下达的批文(盖章)及结题材料(盖章)或其他证明。
(8)学术交流证明材料:包括博力学术论坛校级和院级讲座主讲人、国际国内学术会议报告人、全国性和湖南省研究生暑期论坛报告人的证明材料,要求提交论坛或会议的日程安排表(盖章)、通讯录、照片等。
(9)综合素质加分:要求有相关部门盖章和负责人签字的证明材料。
六、其他事项
(一)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将充分尊重研究生导师的推荐意见。评审委员会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后,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审定。
(二)请各班委、各位同学高度重视本次评审工作。参评研究生应实事求是地填写表格和提供支撑材料,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情况,取消该生本次评比资格,并依据相关条例进行处罚。
(三)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基本学制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四)申请表中的所有签字均不能采用电子签名,必须本人手写签字。
水利与海洋工程学院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