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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控制的通知

2010-12-06

各相关学院:

根据《长沙理工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和《长沙理工大学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及学位工作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要求,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保证2010年下半年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 “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

检测标准:原则上检测文字复制比≤20%的理工科硕士学位论文和检测文字复制比≤40%的文科硕士学位论文可视为合格。对于文字复制比超过以上标准的硕士学位论文务必修改并达到上述标准后方能参加盲审并申请答辩。

论文检测次数:学校原则上给每位申请答辩的研究生提供一次系统检测机会,学校目前已根据答辩人数完成检测篇数的分配工作,如检测篇数使用完毕,请学生通过其它途径自费检测学位论文复制比,并将检测结果如实报研究生部进行审核,经审查仍不合格者取消本次答辩资格。

2、严格控制导师指导研究生数量

为了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长理工大研〔2010〕21号)文件规定,硕士生导师每年招收硕士生人数根据职称的不同均有限制。原则上每名指导教师每年指导(含答辩)的在职研究生和全日制研究生均不能超过5人,请各学院认真按该标准执行。

3、论文提交要求

请学院督促不符合检测标准的学位论文相关人员尽快修改(名单见附件),并于12月15日前将学位论文的纸质版、电子版和最终的检测结果汇总表提交至研究生部学位办,学位办在3个工作日内将论文能否答辩的结论通知各学院。检测结果仍超标的学位论文及逾期提交的学位论文将不能参加下半年学校组织的学位论文盲审和答辩。

请各学院1月4日前务必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和档案。

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部

2010年11月29日

附件:全校文字复制比超标名单

附件:全校文字复制比超标名单.xls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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