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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0-10-12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实施研究生教育校院两级管理的文件精神,2010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论文答辩工作由学院组织,博士及在职人员〔包括工程硕士、同等学力和高校教师〕的论文答辩工作由我部组织。

1、答辩资格审核

(1)博士:学业满3年,具体审查由研究生部完成;

(2)2007级延期毕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请答辩前,学院必须严格审核下列材料:培养计划,选题报告表,学习成绩,教学实践评定表,公开发表论文或录用通知书,学位论文及文献综述。材料不全、学分未修满或论文撰写不符合规范的同学将不允许答辩。

2008级提前毕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申请答辩前学院应依照《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附件4)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审核,达到提前毕业要求的研究生应于10月20日前把经学院审批后的《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审批表》一式两份(附件1)提交至研究生部审批签字盖章。

(3)工程硕士,同等学力,高校教师在职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有:录取为正式学员满两年;按规定修满学分(成绩在研究生部培养办打印盖章);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公开发表论文至少一篇。

2、答辩材料的领取(10月20日前)

学院对符合答辩资格的全日制研究生人数进行统计,把全日制拟答辩人员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2)报送至学位办并领取如下答辩材料:教学实践评定表、论文评审表、答辩申请书、毕业生登记表、答辩表决票、学位申请材料、授予学位人员登记表、档案袋;

非全日制研究生答辩材料由研究生部学位办发放。

3、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系统检测及论文评审(10月20日-11月10日)

学院把拟答辩人员名单报送至学位办后,学位办将给每个学院分配系统检测篇数,论文检测标准参照2010年5月4日《关于启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的通知》执行。

博士学位论文全部对外盲审,评审学校可由博士生导师推荐,研究生部组织对外送审。

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经检测并修改后,由学院统一组织并完成学位论文的专家评审。评审专家由相关专业的三位副高以上人员组成,包括:导师,一位校内专家和一位校外专家,校外专家的论文评审表上应加盖其单位公章,评审通过后,研究生部按10~20%的比例对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随机抽查并盲审。

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将全部进行盲审。

学院务必在11月10日前向学位办提交如下材料:

l 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成绩单和发表的小论文(可要求学员向学位办提供);

l 全日制及非全日制研究生拟答辩人员名单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和电子版;

l 全日制抽检学位论文及全部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定稿(盲审格式3本,隐去导师和学生姓名);

l 全日制及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系统检测结果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

材料不全者将不安排答辩,学位办将在12月5日前把论文评审结果反馈至学院。

注:对需保密的论文,由导师提出报告,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学位办审核,可在一定范围内评阅。

4、组织答辩(12月20日前完成)

学院对论文的评审结果及学生的答辩申请(包括答辩委员会成员)进行审核,并统一组织答辩。

5、学生向学院提交学位档案(12月20日前完成)

答辩通过后,由答辩秘书填写学位申请材料,学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人员登记表等表格,然后按答辩流程中的规定,将材料按顺序装入档案袋,并在档案袋的封面和封底相应栏填写好,送交学院检查。同时还应向学院和校图书馆提交论文和中英文长摘要的电子版(需向图书馆领回论文提交回执单放入档案袋中)。

学院应对袋中所有材料进行认真检查并在相应栏加盖公章。其中,毕业生登记表中的“学校(研究单位)意见”一栏中由主管研究生学工工作的老师填写,“(研究单位)对毕业生业务能力……”一栏中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签署,并加盖学院公章。

6、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12月25日前完成)

答辩结束后,由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全日制博硕士、工程硕士、同等学力、高校教师等各类申请学位人员的学位申请进行讨论审核。讨论通过后,由学院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在学生的“学位申请材料”的院学位分委员会的意见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7、向学位办提交学位材料(必须在12月30日前完成)

全日制:拟授予学位人员名单(附件3)电子版和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版、学位申请材料(2份)、学位论文定稿(2本)、全部论文电子版送交我办,逾期将不予受理。待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我办将在2份学位申请材料加盖公章并返还给学院进行归档。

非全日制:学位申请的全部档案(档案清单见相应答辩流程,4本论文,一本学院留存,3本交学位办)、全部论文电子版、大一寸蓝底照片每人2张和全部照片电子版(电子照片尺寸为120*160,大小在15k以内)。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学院都应留底备查。

上述材料请学院相关负责人仔细清点汇总完毕后一次提交至学位办,论文作者及其指导教师应在送交的学位论文中《长沙理工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上签名。

此次学位电子信息拟采用“学位授予单位学位信息采集系统”进行报送,系统使用方法、库结构说明及学位信息提交时间将另行通知。

8、校学位评定委员会(1月上旬)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审查通过博、硕士学位获得者名单。

9、 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领取(另行通知)

10、 学位档案处理

全日制硕士学位档案由学院派专人负责归档。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后一周内,学院应将进入学生人事档案的相关材料(学习成绩表1份,毕业生登记表1份,教学实践报告表1份,学位申请材料1份)整理后统一移交给学工部,其他材料材料的归档、编目和制卷按照校档案馆的要求完成,于次年六月前移交给学校档案馆。

研究生部学位办

2010-10-12

附件1:《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审批表》

附件2:拟答辩人员名单(答辩前填报)

附件3:拟授予学位人员名单(答辩后填报)

附件4:《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附件: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审批表.doc长沙理工大学2010年下半年答辩人员名单.xls长沙理工大学2010年下半年拟授予学位人员名单.xls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doc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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