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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长沙理工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2006-06-17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2011年召开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大会以来,在学校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指导下,全校师生员工切实贯彻落实学校提出的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精神,团结一致,深化改革,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取得了新成绩,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

为了更好地调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与管理水平,为建设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而努力奋斗,经学校研究决定,将开展 “长沙理工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先进单位及优秀个人”系列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和表彰名额

1、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先进单位,表彰名额:4个;

2、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先进个人,表彰名额:10人;

3、长沙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表彰名额:32人;

4、长沙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学位课任课教师,表彰名额:40人;

5、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科研标兵,表彰名额:18人。

二、奖励办法

由学校授予各类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荣誉称号,并给予奖励。

三、评选程序

1、研究生教育先进单位由各学院申报,研究生部组织评选,报学校审批。

2、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学位课任课教师,研究生科研标兵由教师或学生自愿申报,学院评选,学校审批。

各类先进的评选办法、需填写和上报的申报表见文档附件。具体安排如下:

(1)单位申报时间:7月5日-7月14日。申报学院于7月14日前向研究生部报送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五份,并报送电子版。

(2)个人申报,学院评选时间:7月5-7月14日。学院于7月14日前向研究生部报送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三份,并报送电子版。

(3)学校评选、审批时间:7月中下旬。

(4)公示时间:7月中下旬。

(5)表彰和奖励:9月。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积极组织参与,按要求及时报送材料。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85258352,13574887440

电子邮箱:XL2379@163.com

附件:

1、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先进单位评选要求及程序

2、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先进个人评选要求及程序

3、长沙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学位课任课教师评选要求及程序

4、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科研标兵评选要求及程序

长沙理工大学

2013年7月5日

.::文档附件::.

·附件1: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先进单位评选要求及程序.doc

·附件2: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先进个人评选要求及程序.doc

·附件3:长沙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及学位课任课教师评选要求及程序.doc

·附件4: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科研标兵评选要求及程序.doc


附件:

上一条:关于2013年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2013年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