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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基本常识

2017-09-07

(一)供需见面

供需见面是高等学校和用人单位为落实毕业生就业方案而进行的一系列相互沟通的活动。通过这项活动,学校向用人单位介绍本校的概况,对毕业生的需求计划及具体使用要求。因此,供需见面是落实毕业生就业方案的重要方式和手段。

(二)双向选择

双向选择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相互选择的就业方式。通过这种方式,毕业生可了解用人单位概况;用人单位则根据要求对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考察,决定是否录用。如双方达成协议,应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作为就业的依据。

    (三)二次派谴

二次派遣是指毕业生在毕业时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学校将其派遣到生源地区人事部门,由生源地区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其推荐、派遣等与就业相关的工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为各省人事厅、教育厅、就业指导中心。

(四)三方协议

即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该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各持一份。毕业生持此协议书与用人单位达成解决就业的有关问题。用人单位凭此协议书向主管部门审批,毕业生凭此协议书向学校申报就业去向,学校凭协议书向主管部门申领报到证。

(五)报到证

报到证的全称是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教育部印制,省级主管部门签发,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能持有效报到证。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毁损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六)改派

改派是在学校上报就业方案和主管部门核发报到证后,毕业生正式到用人单位报到前进行单位及地区调整的一种做法。按有关部门规定,调整改派应在毕业生自第一次派遣离校之日起一年内进行,超过时间不予受理。因此,申请改派的毕业生应注意向学校提出申请的时间限制。

(七)户口迁移证

户口迁移证是公民的户口所在地变动时,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往新落户地址的凭证。由户口迁出地的公安部机关开具。持证人到达迁入地后,须在有效期内将户口迁移证交给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入户。户口迁移证是公民在户口迁移过程中的重要凭证,在户口迁出后,要妥善保管好户口迁移证,不得遗失,涂改以及转借,若因不慎,将其遗失,应立即报告学校有关管理部门。

(八)户口准入

目前我国国内10个城市有户口准入方面的限制,进入这些城市,都有一个审批手续。这10个城市的审批手续分成四类:

第一类:上海、天津、广州、厦门、青岛这五个城市都有主管部门制定的固定格式的审批表格。

第二类:深圳、珠海两地是由人事局出具同意进入该市的公函。

第三类:重庆、大连是由主管部门在协议书上签章确认。其中重庆市主管部门为市教委,大连市主管部门为市人事局。

第四类:北京市在审批过程中,针对不同的生源和外地生源,具体对应关系为:北京生源进入北京市市属单位,不需经过北京市人事局审批;北京生源进入中央在京单位,需经过人事部审批,审批单为粉红色;外地生源进入北京市市属单位,需经过北京市人事局审批,通过相应审批后,北京市人事局将提供一份正式公函;外地生源进入中央在京单位,需经过人事部审批,审批单为绿色。

如果你签约单位在上述地区的请你在签订协议后,与单位保持联系,请单位及时帮助你完成当地的审批程序,收到审批的证明后,请及时交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以确保就业协议的落实。

(九)毕业生如何进行人事代理

人事代理制度是人事制度改革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的必然结果,实施这一制度,将有利于人才的规范合理流动和潜能开发,促进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

各省市区都有自己的人事代理机构,大中专学校的人事代理多挂靠在省市区负责毕业生接收的机构,同学们可通过网络来查询各人事代理部门。

人事代理的好处。对于毕业时仍未找到工作的毕业生采取人事代理的方式来挂靠档案和户口,是很好的选择。可以解决继续找工作的后顾之忧,如从事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事代理可解决转正定级、考评技术职称、核定工资等问题;可以提供考研、出国等相关材料,亦可增加就业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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