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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方案

食品科学与工程 学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日期:2022年07月08日 来源: 作者:

学科代码: 0832  学科级别: 一级

一、学科简介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是应用化学、生物学等基础科学及工程知识来研究食品物理、化学、生化性质及食品加工原理的一门科学。长沙理工大学的食品科学与工程学始建于1982 年,2006年获得“食品科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10年获得“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获批为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学科。2021年获“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

本学科拥有一支治学严谨、学术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形成了以多个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为主体的学术梯队,多年来致力于为食品行业和湖南地方经济服务,凝练出了4个优势研究方向,其中,食品科学方向重点研究功能因子绿色提取、活性肽制备与功能因子构效关系及作用机制、蛋白质酶法与糖基化改性、传统酿造食品微生物种质资源等;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方向开展以籼稻、大豆、杂粮等粮食作物中关键组分相互作用机制、品质控制和深加工应用和木本油料新资源开发及副产物综合利用研究;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方向主要以湖南省大宗农产品、特色果蔬、淡水鱼为研究对象,开展冷鲜/速冻产品保藏原理及应用、传统即食产品工业化关键技术及副产物综合利用研究;食品安全方向瞄准食品危害因子检测及装备制造和食品风味成分分析等实际需求,开展化学/生物传感新方法研究,发展传感模式和探针构建理论,建立关键分析技术与仪器研制。

二、培养目标

根据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导方针,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能适应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对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提出如下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较强的事业心,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掌握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熟悉本学科某一研究方向科学技术的新发展与新动向;具有实事求是与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一定的实验技能与生产实际知识、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独立从事本学科领域科学研究、教学或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3.学位论文具备一定的学术价值与社会意义,有一定的创新、相当的深度和广度;

4.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资料,并具备使用外文进行科技写作的能力;

5.身心健康。

三、培养方式

硕士生的培养采取以导师为主,导师与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结合的方式。指导小组成员要协助导师完成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各项任务。

1.根据教学计划研究生应按要求完成课程学习任务并取得学分,培养中要注重加强综合能力的培养,强调研究生的自学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研究生采用自学方式获得学分,建立以研究生为主体的教学法方式,重视和促进研究生个性的健康发展,更多地采用启发式、研讨式、参与式和专题式等教学方式;

2.组织引导研究生积极参加各种学术活动,有计划安排研究生作学术报告和发表学术论文,活跃学术气氛,提高学术水平;

3.在完成理论学习基础上必须培养学生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独立工作能力,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按期完成在学术上有水平、在社会和经济上有价值、具有新见解的研究论文。

四、学制与学分

1.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

2.第一学年内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学位论文研究、撰写及答辩的时间要求不少于1年;学习成绩和科研情况表现特别优秀的学术型硕士生,可申请半年或一年提前毕业。

3.最低学分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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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学生至少获得第二课堂5学分方可毕业。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认定见《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其中,体育和美育类课程一共2学分,劳动教育(社会实践)1学分,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0.5学分,形势与政策0.5学分,入学教育0.5学分,就业指导与心理健康0.5学分。

五、课程设置

注:1.英语实行免修申请制度;

2.鼓励学术型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跨学科选课。每名硕士生可跨一级学科选修不超过两门跨学科专业课程;

3.同等学力及跨学科报考的硕士生根据研究方向补修本学科本科骨干课程2门,补修课程不列入培养计划,不计学分,由导师和学院负责检查和审核。

六、必修环节及要求

1.教学实践,计2学分

研究生学习期间应在导师的指导下承担一定的教学(科研)实践活动,包括对本科生的相关课程辅导答疑、改作业、指导毕业设计或生产实习、实验室建设等,或参与实际研究课题的调研及编写调研报告。实践工作环节的工作量应不少于40学时或不少于2周,由学院研究生考核小组评定考核等级:优、良、中、及格与不及格。不及格者需重新进行,及格及以上者计2学分。

2.学术活动,计2学分

至少参加省内外学术交流会议1次,必须在本学科内做学术报告或阶段性研究报告1 次以上,需提交参加学术会议论文复印件、研究报告复印件或学术报告小结(2000字以上),注明时间、地点,并经导师签字。

学院研究生考核小组按优、良、中、及格与不及格记成绩,成绩不合格者需重做。成绩合格者记2个学分。

3.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计2学分

参照《长沙理工大学关于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论文工作的若干规定》,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学位论文开题。完成后研究生在系统内填写开题报告内容及开题情况等,由学院和研究生院进行审核。研究生应在第二个学期结束前(最迟在第三个学期初一个月内)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内容包括:选题意义、文献综述、研究计划及目标、主要技术(理论)难点及拟解决方案等,制定出具体的论文实施计划。开题报告不少于5000字,文献阅读数量应达40篇以上,其中外文文献所占比例为30%以上。由导师评阅并写出评语,经学院研究生考核小组研究同意,报院学位分委员会审核后,交研究生部备案。开题合格者计2学分。

4.中期筛选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执行中期筛选考核制度,学院组织考核小组,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成绩、科研情况等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论文工作;中期考核未通者,依据相关文件对研究生进行筛选和分流。中期筛选考核一般安排在第四学期。

5.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硕士研究生培养采取导师负责制,同时发挥学科组(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的作用。在第五学期由教研室及研究生导师组成的检查组以研究生的培养计划为依据,对研究生进行一次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的掌握和科研能力,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待解决的问题及与预期目标的差距等方面。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论文工作。完成后研究生在系统内填写中期检查情况。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要求在第五学期内完成。

6. 严格执行各项考核和淘汰制度

严格执行研究生开题报告、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学位论文答辩等环节的考核和淘汰制度,规范各个培养环节的时间节点要求,未达到要求不能进入答辩申请阶段,具体时间要求为从学位论文开题到答辩的时间至少1年、从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到答辩的时间至少半年。

七、学位论文

硕士学位论文是硕士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集中反映,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工作。学位论文的格式应符合学校的统一要求,要反映本人学位论文应达到的学术水平和工作量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1.学术水平

学位论文应是系统而完整的科学研究成果的表述与总结,具备一定的学术价值与社会意义,有一定的创新、相当的深度和广度,能表明该研究生确已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2.创造性成果

研究工作中要有自己的新思想、新观点和新的实验方法或结果。鼓励创新,对已获得鉴定或正在申请专利的成果,不受公开发表论文的限制。

3.图表和文字

学位论文格式规范符合GB7713~87国家标准和长沙理工大学统一要求,论文的图表、格式规范,文字精练。

4.工作量

学位论文必须由研究生独立完成,合作项目应明确以本人为主完成的部分。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 1 年,学位论文篇幅不少于3万字(不包括目录、参考文献和致谢等内容),参考文献不少于50篇,其中外文资料不少于1/3。

5.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

要求在CSCD核心及以上刊物或在《食品与机械》期刊公开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或以上(论文均须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本人为第二作者,且第一单位署名必须是长沙理工大学)。“发表论文”指已正式发表或尚未刊出但已有正式录用函的论文。

6.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参照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有关规定执行。答辩合格者,授予工学硕士学位。

7.提前毕业

在学期间,对已经完成下列条件的研究生可申请提前半年毕业:

(1)在读期间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已按培养方案要求修完个人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且无重修记录;

(3)通过学位论文开题与中期,完成学位论文且经导师评定达到毕业要求;

(4)发表论文情况

要求在发表在JCR一区及以上论文≥1篇(论文均须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本人为第二作者,且第一单位署名必须是长沙理工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