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5年度各类档案的归档工作,确保归档材料及时、完整、规范移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湖南省档案条例》及《长沙理工大学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和归档时间
(一)归档范围
1. 2025年度应归档材料: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各单位在履行工作职责、开展业务活动中直接形成的,能够真实反映本单位职能运行、工作实绩,且具有查考利用和长期保存价值的各类载体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照片、音视频、实物等。
2. 历年遗留补归材料:2025年以前,各单位应归档而未按时归档、需补充移交的重要档案材料。
3. 归档执行依据:各单位具体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参照《长沙理工大学各单位(部门)归档材料范围、保管期限表(2026 版)》(附件1)执行。
4. 重要活动及实物归档重点
(1)重要会议与活动材料:2025年度省部级以上领导来校公务活动、国内外知名人士来访交流、校地重要合作、省部级以上考核评估验收、重大国际性会议及学术活动、学校重大会议及全校性重要活动、全国性/国际性竞赛与会展等活动中形成的文件、合同协议、讲话稿、题词、照片、音视频等材料。
(2)荣誉与交流实物:2025年度单位及个人获得省级以上奖状、奖牌、奖杯、证书、锦旗等荣誉实物,以及对外交流中受赠且具有保存价值的实物。
(二)归档时间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即可开展整理移交,2025年度档案移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
二、归档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本单位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应及时部署档案归档工作,兼职档案员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归档材料的齐全、完整、准确,案卷质量符合归档要求,并及时移交档案馆。
2.严格实行文件材料形成部门立卷归档制度。各单位(部门)均为立卷单位,兼职档案员为本单位的立卷人。
3.实行纸质文件、电子文件双套制归档。有纸质文件无电子文件的,按纸质文件归档;有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的,二者同时归档,并且确保在内容上保持一致。
4.凡产生的文件材料涉及多个部门的,由主办部门负责归档,相关部门协助提供材料。涉及机构调整、撤并、新增的由合并或新产生的机构按职能分工的延续统一归档。
三、归档程序
1.各单位兼职档案员按照归档范围收集本单位形成的档案材料,进行分类预立卷,确保分类预立卷无误后再分卷编写页号。
2.登录“长沙理工大学综合档案业务管理平台”(平台网址:http://10.255.196.138:8080/DAS/login.jsp),录入案卷目录和卷内文件目录数据,与实体档案核对无误后,在系统中提交审核。操作指导详见《长沙理工大学综合档案业务管理平台—兼职档案员操作手册》(附件2)。
3.系统审核通过后,兼职档案员在系统中打印《长沙理工大学档案移交目录》和《备考表》(均一式两份,由本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备查。
4.各单位提前与档案馆预约,将档案材料送交至档案馆,现场办理档案验收移交手续。交接双方根据档案目录,当面检查、验收,凡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案卷,退回立卷部门重新整理后归档。
四、联系方式
1.长沙理工大学综合档案工作QQ群:71327178
2.立卷归档业务指导联系人:何老师,85213087,13787289269
3.综合档案业务平台指导联系人:钟老师,84165276,18073196066
附件:
1.《长沙理工大学各单位(部门)归档材料范围、保管期限表(2026版)》
2.《长沙理工大学综合档案业务管理平台—兼职档案员操作手册》
长沙理工大学档案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