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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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工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安全协议书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24日 来源: 作者: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校勤工助学工作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及劳务纠纷,切实保障我校勤工助学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及学校相关政策,本着为学生负责的态度,校学生工作部(处)与学生本人达成如下协议:

1、凡经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推荐的所有校勤工助学学生把个人的相关资

料及学院批准表上交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存档

2学生须主动认真学习并遵守长沙理工大学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及《长沙理工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积极参加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组织的安全及法制教育,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

3、学生外出工作应结伴而行,尽量避免夜间或单独外出,注意交通安全,严禁乘坐非法和危险性交通工具

4、学生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确保人身安全,如出现特殊情况,须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5凡做家教家政及其他临时岗位的学生,不得在外留宿,必须按时返校住宿

6学生必须身体健康,适合参加勤工助学工作,不得隐瞒重大病情,因身体疾病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皆由学生本人负责

7学生在工作期间,应遵守宪法和国家各项法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注意个人品德修养,维护公共秩序,遵守外事纪律,维护学校及大学生的形象,对于不服从管理,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学生,校学生工作部(处)有权终止其勤工助学活动,并依据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罚条例》对其进行相应处理

8学生伤害事故责任的认定和有关事故损害的赔偿,依据国家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9本协议一式两份,校学生工作部(处)和学生本人各持一份

10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长沙理工大学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所有

甲方: 长沙理工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乙方:学生签字:          

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签章)                学院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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