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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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二级辅导员竞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10月04日 来源: 作者:

各学院:

根据《长沙理工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长理工大党〔2017〕57 号)文件规定,现就二级辅导员竞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聘人员

一线专职辅导员

二、竞聘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思想道德品质好,有大局意识,讲原则,能坚定维护和执行学校党委的各项决定,并能做到言行一致;

2、团结同志,协作精神强;

3、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能力与素质,求真务实,开拓进取;

4、热爱学生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热情高,有奉献精神;

5、廉洁自律意识强,廉政勤政。

(二) 竞聘资格

1、近年学校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竞聘辅导员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且在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上工作满 1 年的辅导员;

2)具有硕士学位且在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上工作满2年的辅导员;

3)具有本科生学历且在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上工作满 3 年的辅导员。

三、工作步骤

(一)岗位申报与资格审查

1、申报者填写二级辅导员申报表》(附件,于 7月 6日 12:00 前将纸质版一式份报送学工部(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二办公楼A412),电子版(含电子照片、《二级辅导员申报表》、述职演讲稿)发送至cslgxgb@qq.com 邮箱,邮件名称为“姓名(所在学院)+2018年二级辅导员竞聘”;

2、资格审查

3、报名汇总,并将报名情况反馈给相关部门。

(二)组织竞聘

竞聘采取现场述职方式,根据抽签顺序依次述职,每人述职时间不超过5分钟,时间地点由学工部(处)另行通知,纪检部门监督。

(三)确定拟定级名单

根据评委对每个人述职情况的打分,由学工部(处)确定二级辅导员拟定人员名单报学校。 

(四)研究决定

学校研究决定。

四、纪律要求

二级辅导员竞聘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全体参加竞聘的辅导员要严格遵守纪律要求,要突出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决维护工作的严肃性,坚决服从组织安排,严格依规依程序参加竞聘。

欢迎广大干部师生对此次二级辅导员竞聘工作进行监督,并对违规、违纪情况进行举报。举报方式:实名通过信函向纪委或学工部<处>举报,也可通过电话进行举报(纪委举报电话:85258529,学工部<处>举报电话:85258160),也可通过学校“阳光服务平台”进行举报。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学工部(处)负责解释。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