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理工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调整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学生工作职能部门干部、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辅导员代表组成的工作组,负责本次调整相关具体工作。
三、调整范围
同一学院工作满六年辅导员可根据自己意愿选择填报调整志愿;同一学院工作满八年的辅导员必须进行跨学院调整。同时学校根据辅导员队伍建设情况个别调整,兼顾四年制辅导员和学院心理辅导员配备。
四、调整方式
双向选择与统一调配相结合。本次有岗学院可以选择参与调整的辅导员;新进辅导员和四年制辅导员由学工部统一分配;全国和全省 “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学校“十佳辅导员”可优先选择学院。
五、调整时间安排
7月19日辅导员填报调整意向表;7月20日上午10:00前将调整意向表交学工部思想教育办公室;7月20日后向学院反馈辅导员志愿名单,结合今年辅导员招聘情况确定调整分配名单。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