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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工大学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07日 来源: 作者: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确保学生顺利、平稳返校,全力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根据上级关于做好学校开学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2023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通知如下。

一、学生分批次返校时间安排

1.第一批次(2月18日-19日):湖南省外本科生、研究生及继教院学生。

2.第二批次(2月19日):湖南省内本科生、研究生及继教院学生。

3.第三批次(2月20日-2月26日):无上课或考试任务的毕业年级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和继教院学生)。

二、开学返校前准备工作

1. 传达开学通知。各学院通过多渠道及时将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返校有关通知传达到每一位学生,让每个学生知晓开学时间、返校注意事项等,所有学生无特殊情况者均需按时返校报到。

2.全面摸排学生感染情况。各学院于学生返校前认真摸排学生健康状况和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情况,参照《XX学院学生健康信息电子台账》(附件1)分年级建立学生健康信息电子台账,并将电子台账于2月1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学工部学生事务管理科邮箱:xueshengshiwu@qq.com。研究生健康信息台账以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3.加强学生教育引导。各学院根据教育部《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及国家卫健委《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精神要求,教育引导全体学生牢固树立“健康第一,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

4.提前进行自我健康监测。所有学生应于返校前一周(2月11日)开始进行连续自我健康状况监测,每天及时、如实填报健康状况(本科生通过“易班”APP,研究生通过“钉钉”APP)。

5.提前做好相关考试准备。各学院根据教务处《关于做好2022-2023(二)学期开学初有关考试工作的通知》提醒学生提前做好相关考试准备。

三、开学返校注意事项

1.按规定时间返校。无特殊情况所有学生须按规定时间返校,不得自行提前或推迟返校。因故不能按期返校报到者,必须提前向学院请 假,未经批准或请假逾期7天不报到者,按《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处理。

2.自备适量防护物资和药品。所有学生自备适量口罩、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和解热镇痛等相关药品,同时鼓励自备餐具。

3.做好返校途中全程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应全程佩戴口罩,注意手部卫生,及时进行清洁,减少在密闭空间、人员聚集场所滞留时间,保持适当社交距离。

4.自觉遵守学校防疫要求。学生返校前要确保身体状况良好,返校时各学院要组织体温测量和询问症状,有发热、干咳等身体异常症状的学生应及时前往校医院就诊,配合做好健康检查并及时报告健康状况。

四、开学返校后日常管理

1.严格校园管控。开学前两周,各学院要减少聚集性活动的开展,严格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减少学生聚集和不必要的流动,严格实行学生进出校园请销假制度。学生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离校的,各学院要按照学生日常管理有关要求履行好请销假手续。

2.继续做好健康监测。学生返校后连续7天继续开展健康监测,各学院要督促学生每天及时、如实填报健康状况(本科生通过“易班”APP,研究生通过“钉钉”APP)。

3.健康异常及时报备。结合每日健康检测,在校学生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要第一时间向学院报备,不带病学习或上课,由学院组织及时前往校医院就诊,配合做好健康检查,发现阳性人员及时通知家长和送医治疗。

4.及时更新学生返校数据。各学院于2月18日—24日,每日中午12点前在线更新《长沙理工大学2023年春季学期本科学生返校情况统计表》

5.认真组织开展“开学第一课讲安全”活动。各学院在开学第一周采用主题班会的形式,组织学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继续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认真开展防溺水、防性侵、防欺凌、防暴力伤害、防踩踏、交通安全、食品与卫生安全、消防安全、建筑安全等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并以学院为单位于2月 24日17:00前将“讲安全”活动开展情况(图文并茂)纸质档报送至学工部(处)学生事务科(云塘校区学生活动中心413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xueshengshiwu@qq.com。

五、有以下情况的学生暂不返校,但必须提前向学院报备,履行好请假手续。

1. 正在处于新冠病毒感染阶段(核酸检测为阳性)以及感染已康复(核酸检测近期由阳转阴)但干咳、乏力等相关症状未解除的学生 暂不返校,待症状完全解除、身体完全康复后返校。

2. 近期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咽痛等新冠病毒感染症状的学生暂缓返校,须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同时将检测结果向学院报备并请假。确认感染新冠病毒的学生康复后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非新冠病毒感染学生待症状完全解除后返校。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院

                                                              教务处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