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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19日

设计艺术学院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

根据我校《关于做好长沙理工大学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长沙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长理工大教〔2021〕11号)要求,为保证我院2024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成立设计艺术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暨遴选与审核鉴定工作小组

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的相关工作细则、“推免生工作方案”,负责学院内专业或专项计划推荐指标安排、符合资格学生名单和本单位推荐名单的审定和公示。

长:    

副组长:刘卫东

员:李娟娟 朱诗源   李正庚

书:谢 程静征

遴选与审核鉴定工作小组负责各专业和专项计划申请者的申请资格与条件、思想政治品德、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学科竞赛成绩等核查,对科研成果、学科竞赛获奖等进行质询、综合评价和审核鉴定。

长:刘卫东

员:朱诗源   李正庚

书: 程静征

 

二、制定本院推免生综合测评计算办法

(一)推免生综合测评从思想政治品德、学业成绩、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三个方面进行,择优推免。

(二)思想品德与科学素养审查。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

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 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由学工部(处)和学院学工办负责对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进行考查,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对学生的人文素质与科学素养、组织与协调能力、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英语交流能力(必须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创新意识与培养潜质、学术道德等进行综合考查,对学生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查,存在有关问题者,由专家组集体决议,不予推免。

(三)思想政治品德与科学素养审查合格的学生,再从学业成绩、科研创新潜质两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分别占 80%和 20%。

1.学业成绩考核(占 80 分)。以第 1 至 6 学期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得分,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得分=候选人实际课程平均学分绩点/4×80。

2.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考核(占 20 分)。包括候选人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注重学生在校期间的过程性评价。考核内容包括学生承担各类科技创新项目、在各类学科专业竞赛与创新创业等活动中取得的成绩和在体育等方面获得的奖励等,按科技项目与成果分类、分级进行计分。《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考核办法》详见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考核细则。

3.综合测评得分=学业成绩考核得分+科研创新潜质考核得分。

4.同等条件下,在期刊发表论文者优先录取。

 

、制定本院推免生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考核细则

推免生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包括:学生承担各类各级科技创新项目、在各类各级学科专业竞赛与创新创业等活动中和在体育方面的获奖等6类情况,按科技项目与成果分类、分级进行计分,以计满20分为限。

1.在当年教务处认定的学科竞赛支持项目清单B类赛事中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可分别计10、7.5、6分;在当年教务处所认定的学科竞赛支持项目清单A类赛事中获奖,按B类赛事相应等级的1.2倍进行计分;在当年教务处认定的学科竞赛支持项目清单D、E类赛事中获得省级一、二、三的,可分别计5、3、2分;在当年国家学会级竞赛中,获一、二、三等奖的,可分别计5、3、2分。学科竞赛获奖项目以当年教务处公布的《长沙理工大学学科竞赛支持项目清单的通知》为依据。团队或集体项目各参与人员的得分按第8条规定计分。

2.代表学校参加省级及以上体育比赛(赛事认定清单如表 1 所示),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可分别计5、3、2 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可分别计2、1、0.5 分。团队或集体项目各参与人员的得分按第8条规定计分。

1 体育赛事清单

 

赛项目

单位

1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

国大学生体育协会

 

家、教育部、 体育部总局、 国大学生体 协会、湖南 教育厅、湖 南省体育局、 湖南省学生

协会举办的 项赛事。

2

中国大学生五人制足球联

国大学生体育协会

3

全国学生田径竞标赛

国大学生体育协会

4

大学生运动会

国大学生体育协会

5

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大学生联赛

省学生体育协会

6

省大学生五人制足球联赛

省学生体育协会

7

省大学生田径比赛

省学生体育协会

8

省大学生运动会

省学生体育协会

 

3.主持获得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立项并完成通过验收的,可分别计3、2、1分。

4.以第一作者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增刊除外)上发表学术论文的学生,中文权威期刊、SCI、CSSCI收录论文可计6分,EI收录论文可计4分,CSCD期刊(不含扩展库)收录论文可计3分、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可计2分,一般刊物论文可计0.2分(限报5项)。

5.已授权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可计6分,实用新型专利第一发明人可计0.3分(限报5项),国家授权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的第一完成人可计0.2分(限报5项)。公开出版专著(含文学作品)的第一作者可计4分;公开发表文学、艺术作品的第一作者可计0.2分(限报5项)。

6.参与获得(有证书)国家级科技奖励可计10分,获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可计6分、二等奖可计3分、三等奖可计2分。

上述论文、专利、著作、成果奖等应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关。

7.在校期间参军入伍的学生,可计3分。

8.申请计分的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奖项和学术成果等,如果系个人单独完成的,则由获奖者或作者取得项目全部分值。如果是团队(一般不超过 5 ) 合作完成的,一般学科竞赛获国家级一等奖计前三名作者、二等奖计前两名作者,三等奖只记第一作者;获省级奖计第一作者,按照下式计算本人得分:本人得分=项目分值×[1- (本人排名名次-1)/3]。本人排名名次由申请书或申报书、奖励证书排名确认;不能明确的由指导老师和团队成员共同确认。

如同时获得奖励的其他学生,未进入推荐范围,则已进入推荐范围的学生按照上述计分办法,取得相应的计分。

9.设有固定特等奖的竞赛,特等奖按“一等奖”计分,一等奖按“二等奖”计分,二等奖按“三等奖”计分,三等奖按“三等奖”的一半计分。未设立一、二、三等奖的竞赛,按名次确定得分,第一名认定为一等奖,第二名认定为二等奖,第三名认定为三等奖,以下名次均不计分。

10.上述第 1—6 项计分项目类别中,每个类别只取得分最高的一项计分。例如,在第2项类别体育比赛,只计其中一项赛事的最高分;在第1项类别中,如果获得教育部举办的“互联网+”、团中央举办的“挑战杯”和“创青春”国家奖(不含省奖)可以累加计分,并可计另一项赛事最高分;而同一项目分别获得“互联网+”“挑战杯”和“创青春”国奖时,只计最高得分项目,不得累加。

11.如所在专业参评推免生的累计最高分超过20分,则将该最高分计为20分,同专业其余学生以此折算;如所在专业参评推免生的累计最高分未超过20分,则同专业学生均按实际得分计算。

12.在计算得分的过程中,务必认真负责,仔细核查计分项目的原始证明材料,复印原始证明材料留存备查, 并对计分情况进行公示。

、遴选工作程序

(一)20239月18日前,学院推荐工作小组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订2024 “推免生工作细则”和“推免生工作方案”,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办公室审定和备案;经审定后的“细则”和“方案”通过多种公开途径公布。

(二)20239月20日前,符合学校推免生申请条件的学生需本人提出申请,填写《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供英语和计算机过级成绩单、有关科研成果与学科竞赛奖励证明复印件及其它证明材料。学院做好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的审核工作。

(三)20239月21日前,学院对申请者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依据学业成绩、学术成果、获奖情况(含在体育和社会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等进行综合排名、公示和推荐,填写《长沙理工大学 2024 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汇总表》及相关材料,经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审核盖章后,送交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务处)初审,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学院先确定普通计划人选。

(四)20239月22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的推免生计划数确定推免生名单,并在学院官网公示7天。

(五)20239月24日,学校教务处将推免生名单送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推免生名单导入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六)20229月25日至10月20日,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按照推免流程进行注册、填写个人资料、网上缴费(未缴费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填报志愿等操作,接收并确认复试及待录取通知(专项计划限报本校)。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关于做好长沙理工大学 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印发修订后的<长沙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的通知》相关精神执行。

 

设计艺术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

20239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