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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

2018-12-21

各系党支部

2018 10 28 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委教育工委、校党委相继下发通知,就学习贯彻《条例》作出要求。现结合我院实际,将学习贯彻《条例》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 提高思想认识

《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章要求,既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又体现基层创造的新做法新经验,对党支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系党支部要把《条例》的学习宣传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二、切实抓好学习

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抓好学习,在近期院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中安排一次专题学习,各党支部要召开支部会议进行专题学习。坚持把学习《条例》同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起来,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通过学习《条例》,教育引领全体党员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践行两个维护

三、保障学习实效

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解决问题实效检验学习成效。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与推动完成中心工作、改进作风有机结合起来,严格进行检查考核。学习《条例》情况将作为各系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和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判其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

各系党支部要在201919日前完成中心组专题学习,指导、督促下属各党支部开展专题学习,并及时以新闻的形式反映学习贯彻情况。

 

 

中共长沙理工大学水利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8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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