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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教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2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细则和实施方案

发布者:李锦文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07日 16:44


为了进一步调动本科生的学习主动性与积极性,尊重和鼓励学生个性和特长发展,根据《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长理工大教[2018]16号)和《关于做好2021级在校本科生转专业(类)工作的通知》(教通字[2022] 16号)要求,规范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细则和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工作细则,接收计划、接收条件、考核内容、考核方式、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等工作方案;接受学生咨询与报名;组织考核以及提出拟接收学生名单等。

组长:毛卫国

成员:李灵均 陈华 刘鹏 龚丽

秘书:李锦文

面试工作小组

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安排面试小组。

组长:毛卫国

成员:李灵均 陈华 刘鹏 龚丽 李锦文 谢易真

二、基本原则

1)符合《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长理工大教[2018]16号)要求;

2)实行学生和学院双向选择,学院择优录取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转出无门槛、转入有条件”的原则,严格遵守转专业条件、规则与程序。

三、材料学院转入条件

申请转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习的学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拟转入我院的学生转专业报名基本条件需符合《长沙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长理工大教〔2018〕16号)规定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细则》。

2)申请人原专业要求是理工科专业或文理兼招专业的理科类考生;

3)申请人的平均学分绩点要求:材料类专业要求2.0及以上。

4)在校期间没有受到过学校的严重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

5)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6)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四、接收名额

2022年材料类专业转入学生计划人数为33人;

拟转入材料类的学生经选拔和学校批准后即转入该专业类学习,第四学期与原材料类的学生一起进行专业分流。

五、遴选和考核办法

申请转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习的学生,须通过学院的考核方能录取。考核内容分为基本条件审查(包括学分绩点审核和违纪处分审核)和面试两个部分,具体要求为:

1、基本条件审查

1)课程成绩单及学分绩点由教务处提供,不需要学生提供。

2)学生违纪处分情况由我院向转出学院获取,不需要学生提供。

2、面试由学院组织成立的面试专家小组负责。重点考察学生的专业兴趣、综合素质、学科竞赛成绩和潜质等。

六、工作流程

1、公布工作实施细则

4月7-9日,学院拟定本年度转专业工作细则交学校教务处审核。

由学院在本院网页发布转专业工作细则,本院专业(类)接收计划与接收条件。

2、开展宣传、咨询工作

在转专业工作细则公布后,学院开展多种形式的转专业宣传、咨询工作。学院咨询电话:85258487

3、学生提交申请

学生提交《长沙理工大学2021级学生转专业(类)申请表》。因疫情原因,为减少跨校区之间的流动,申请表不交纸质件,直接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51187698@qq.com。过期不予受理。报名时间:即日起到2022年4月15日。4月16日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材料类专业的申请转入学生名单,公示期1天。

4、学院资格审核

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初审,汇总学生申请情况并公示申请人员名单。时间:2022年4月17-18日。

初审合格名单在学院网页公示3天。

5、学院综合面试

学院组织对通过报名审核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和遴选。报名参加学院转专业的学生要求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面试,面试小组成员分别对每位申请人的人文素质与科学素养、组织与协调能力、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英语应用能力、实践能力与创新意识、专业培养潜质等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

考核时间:2021年4月22日下午2:30

地点:金盆岭(待定)

6、录取标准

1)按照转专业学生综合测评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名单。

综合测评分=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分+面试分。其中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分占50%,面试分占50%。

2)综合测评分计算办法

A.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分

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分=实际平均学分绩点/4×100×0.50

B.面试分

面试分=实际面试得分(百分制)×0.50

3)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并获奖的申请转专业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大学生创新项目(项目成员)的申请转专业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考核结果上报和公布

经过学院考核和面试,学院将《长沙理工大学拟转专业学生考核情况汇总表》并在学院网上公示3天后,将相关材料送交教务处审批。

教务处学籍与学位管理科于对学院专业接收人员进行初步审核。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审议转专业学生材料,依据学院考核成绩排名和接受专业所确定的录取比例,审核并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行文公布转专业(类)学生名单。

8、其它事宜

通过材料学院转专业考核并公示无异议的学生须办理以下事项:

1)转入学生名单报教务处批准后是否办理相关手续,以学校教务处相关文件和通知为准。

2)转专业学生正式转入我院后,终止原专业课程,按我院相关专业课程设置进行修读。

七、咨询和投诉

1、咨询

如有不清楚事宜,请到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务办公室或电话咨询。

咨询地点: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务办 新能源1栋313

咨询电话:85258487

2、投诉

可拨打学校投诉电话。

八、附则

本工作细则和实施方案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务办负责解释。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