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六届长沙理工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0〕5号),我校定于2020年6-7月举办第六届校级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激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锤炼意志品质, 开拓国际视野,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 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类学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深化人才培养综合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人才培养范式深刻变革,形成新的人才质量观、教学质量观、质量文化观。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 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组织机构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由学校校长担任主任,学校主管教学工作、主管学生工作和主管研究生的副校长工作担任副主任,学校教务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招生就业处、团委、研究生院、科学研究部、学生工作部、宣传部、监察处、校友与社会合作处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组委会秘书处设在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具体负责赛事的组织实施与协调。

大赛设立评委会,以各教学学院教学副院长和学生工作副书记为基础,由组委会邀请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行业企业、投资机构、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

大赛设立纪律与监督委员会(简称“纪监委”),纪监委秘书处设在学校监察处,负责对大赛的组织评审工作、协办单位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大赛纪律的行为予以处理。

四、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 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 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 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 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 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 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 1000 万元及以上或在2019 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 1000 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 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5.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有关学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五、大赛总体安排

大赛将举办一个主体赛事和两项同期活动,包括“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和“互联网+”校赛获奖项目暑期训练营。

(一)主体赛事

主体赛事包括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校赛采用学院初赛、校级半决赛、校级决赛三级赛制。初赛由各学院负责组织,遴选出参加校级半决赛的项目团队。校级复赛和省级决赛由校赛组委会负责组织。

(二)同期活动

1.“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立足红色传承、立足实际需求、立足强国建设,组织大学生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深入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和城乡社区,接受思想洗礼,助力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用创新创业的生动实践汇聚起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以“科技小分队”“健康小分队”“幸福小分队”“教育小分队”“法治小分队”“形象小分队”“政策宣讲小分队”或项目团队组团等形式,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我校对口扶贫点和城乡社区,从乡村振兴、精准扶贫、社区治理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智慧。

2.“互联网+”校赛获奖项目暑期训练营

在省赛前期,校赛组委会将邀请有关专家对获得校级银奖以上的项目团队成员进行为期一周的集中训练,活动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1.参赛报名(2020 年 6 月)。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11 日,系统报名上传资料的时间不得晚于7月15日,资料修改时间不得晚于8月15日。国际参赛项目通过全球青年创新领袖共同体促进会官网(www.pilcchina.org)进行报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赛事咨询请通过“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微信公众号进行咨询,参赛团队可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资料下载板块,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报名参赛。

2.学院预选赛(6月30日前)。各专业学院自行组织预选赛,并于6月30日前完成预选赛工作,推荐优秀项目和团队参加校级大赛。

3.校级大赛(7月14-21日)。校级大赛拟采用“腾讯会议”系统远程进行。校级半决赛定于7月14日下午进行,由半决赛产生入围校级总决赛的项目。校级总决赛定于7月21日下午举行,校级总决赛进行一等奖争夺。

4.校级大赛产生的优胜项目,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组织参赛培训,全省复赛时间待定,地点待定。全国总决赛定于11月上旬在华南理工大学进行。

五、奖项设置与奖励

大赛设立项目奖(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组织奖(学院),优秀指导教师奖和媒体推荐奖。校赛组委会为获奖团队、个人或组织颁发校级荣誉证书。对于省级复赛和全国总决赛的获奖团队,按照《长沙理工大学教学工作奖励办法》(长理工大教〔2016〕34号)有关规定,学校给予国家级竞赛特别奖励。

六、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常  晗

电  话:0731-85256041   邮 箱: cyxycl1@163.com

校赛QQ群: 486826150     微信公众号:CSUSTCY                                   

附件:

1.第六届长沙理工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方案

2.第六届长沙理工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长沙理工大学

                                                           2020年6月10日


 

附件1

第六届长沙理工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高教主赛道方案

 

第六届长沙理工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设高教主赛道,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参赛项目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 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 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赛方式和要求

1.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 3 人,原则上不多于 15 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2.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按照参赛学校所在的国家和地区,分为中国大陆参 赛项目、中国港澳台地区参赛项目、国际参赛项目 3 类。国际参赛项目和中国港澳台地区参赛项目可根据当地教育情况适当调整学籍和学历的相关参赛要求。

3.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原则上使用中文或英文,如有其他语言需求,请联系大赛组委会。

4.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 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三、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 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 2020 年 5 月 31 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 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

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7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 1 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 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 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 3 年以上(2017 年 3月 1 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7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 2 轮次以上(含 2 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

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 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 26%)。

(四)师生共创组。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 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 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 5 年(2015 年 3 月 1 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 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 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0 年 6 月 1 日前正式入职)。


 

附件 2

第六届长沙理工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第六届长沙理工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继续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有温度、更深程度上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领航脱贫攻坚 红色筑梦创业人生

二、主要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的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大力弘扬伟大改革开放精神,鼓励青年“敢闯敢试、敢为天下先”, 走进革命老区、偏远山区和城乡社区,聚焦脱贫攻坚,用创新创业的生动实践书写无愧于时代的壮丽篇章。

三、主要活动与时间安排

(一)制定方案(2020 年 6 月)

各学院要聚焦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围绕社区创业、乡村振兴、环境保护等制定2020 年“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跟踪调研往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项目进展情况,为参与活动的本届及往届团队创造项目落地环境。活动方案要明确活动时间、地点、规模、形支持条件等内容,于6月20日前将方案电子版报送大赛组委会( 邮箱 :cyxycl1@163.com)。

(二)启动仪式(2020 年 6 月)

大赛组委会将于6 月举行2020 年“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全国启动仪式,启动仪式将采用线上线下同步,线上为主的方式进行。(详细安排另行通知)。

(三)活动报名(2020 年 6—8 月)

各学院要积极挖掘优质创新创业项目参与活动,组织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6 月 11日至 8 月15 日。

(四)组织实施(2020 年 6—8 月)

各学院负责组织本院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 活动,做好需求对接、培训、宣传等工作。特别是根据未摘帽贫困县的科技、农业、环保等方面需求,结合各高校大学生项目团队自身的优势,助力脱贫攻坚,支持大学生开展线上创业就业。通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创业专项经费、师生共创、校地协同等多种形式,努力实现项目长期对接,推出一批帮扶品牌项目和帮扶示范区,发挥辐射带动作用。要积 极争取相关部门、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公益机构、投资机构等 各方支持,通过政策倾斜、资金支持、设立公益基金等方式为活 动提供保障。

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安排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如参加大赛,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 加一个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单列奖项、单独设置评审指标。

(一)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 3 人,原则上不多于 15 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 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5.没有参加本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不得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

6.各学院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二)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能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上一条:关于做好“特殊学术专长人才专项”... 下一条:关于征集长沙理工大学创客空间入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