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2020届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特殊学术专长人才专项”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

长沙理工大学推荐2020届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特殊学术专长人才专项”工作方案

 

为保证学校“特殊学术专长人才专项”推免研究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长沙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长理工大教[2018]29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订“特殊学术专长人才专项”2020年本科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计划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特殊学术专长人才专项”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创新创业教育学院院长任组长:蒋加伏;组员:马明松,文丽丽,杨建军,具有教授职称的教师代表3人,共7人。

二、制定实施细则

9月5日前完成制定《长沙理工大学“特殊学术专长人才专项”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并报送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 推免生计划

我校2020年“特殊学术专长人才专项”推免生限额由学校统筹分配。“特殊学术专长人才专项”推免指标面向全校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限推本校

四、推免工作进程

学校“特殊学术专长人才专项”推免生工作安排如下:

1.2019年9月9日前,符合学校“特殊学术专长人才专项”推免生申请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长沙理工大学2020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向学院提交第1至6学期成绩单,个人简介,有关科研成果与奖励证明的复印件,3名以上教授推荐信。

2.2019年9月11日前,各专业学院完成“特殊学术专长人才专项”推免生申报工作。各专业学院按照《长沙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和《长沙理工大学“特殊学术专长人才专项”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规定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鉴定和综合测评,并公示审核鉴定结果和综合测评成绩。学院做好原件与复印件的审核工作,并将上述材料以及《长沙理工大学2020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汇总表》(“特殊学术专长人才专项”)报送“特殊学术专长人才专项”推免生工作小组(新能源大楼1栋102,常晗)。

3.2019年9月12日前,“特殊学术专长人才专项”推荐工作小组按照《长沙理工大学“特殊学术专长人才专项”推免工作实施细则》进行材料复审。根据“特殊学术专长人才专项”推荐工作小组复审结果确定推免生推荐名单,公示3天。并将“特殊学术专长人才专项”推免结果,以及相关材料报送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确保我校“特殊学术专长人才专项”推免生的质量。凡在推荐和审查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资格,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对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2.各学院在推免前充分宣传文件精神,推免后做好对推免生的监管工作,谨防浪费推免指标。

3.为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监督,设立举报电话0731-85256041。

 

 

学校“特殊学术专长人才专项”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2019年9月6日

 

长沙理工大学有“特殊学术专长人才专项”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和《长沙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简称推免办法,下同),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优选有特殊学术专长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特制订本细则。

第一条“特殊学术专长人才专项”推免生申请资格

(一)符合《长沙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附件1)第二章第八条第(一)、(二)、(三)、(四)款规定的政审条件、思想品德、身心健康条件。此外,在校期间学习情况良好,第 1 至 6 学期(五年制专业的第1 至第 8 学期)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按初修成绩计算)在 2.3 以上,推免期间有不及格课程的学生,不能参加“特殊学术专长人才专项”推免。

(二)在校期间,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组织的《中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暨学科竞赛评估》所认定的学科专业竞赛项目中或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学科专业竞赛项目中获省级最高奖或国家奖(国际奖等同于国家奖)的个人奖得主,或团队奖项目负责人。在教育部举办的中国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团中央举办的“挑战杯”和“创青春”竞赛中获得国家级奖项的项目负责人可优先申请。

(三)主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并有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第一署名单位为学校的两项及以上的学术成果已公开发表(论文成果须为“C”刊(CSCD收录)及以上,增刊除外);或主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并有 1 项及以上已授权发明专利。

(四)符合上述第1项必要条件,且符合第2项或第3项条件之一可以报名申请。

第二条“特殊学术专长人才专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

(一)长沙理工大学2020年“特殊学术专长人才专项”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二) 3名以上本校本学科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信。

(三)个人简介(包含学术成果、竞赛、奖学金、荣誉称号等获得情况)、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条“特殊学术专长人才专项”推免生综合测评办法

(一)推免生综合测评从思想政治品德、学业成绩、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三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分别按10%、50%、40%的占比提出具体考核办法。先对思想政治品德进行考核(由学校学工部<处>和学院学工办负责),考核合格的学生,再从学业成绩、科研创新潜质两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10 分),包括思想政治素养和综合能力素养考核两部分(各占5分);采取审查思想政治品德证明材料和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内容包括:学生的一贯思想表现、思想品德与修养、人文素质与科学素养、组织与协调能力、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英语应用能力、实践能力与创新意识、专业培养潜质等。

2.学业成绩考核(50 分),以第1 至6 学期(五年制专业的第1 至第8 学期)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得分,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得分=候选人实际课程平均学分绩点/4×50。课程有补考或重修记录的课程成绩按初修成绩计。

3.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考核(40分),包括推免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注重学生在校期间的过程性评价。考核内容包括学生承担各类科技创新项目、在各类学科专业竞赛与创新创业等活动中取得的成绩,按科技项目与成果分类、分级进行计分。

4.综合测评得分=思想政治品德得分+学业成绩考核得分+科研创新潜质考核得分。

(二)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考核成绩计算办法

1. 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考核总成绩为40分,当申请者该项成绩最高分超过40分时,以最高分折算为40分,其他申请人该项成绩按相同比例折算。

2. 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成绩=∑奖励或项目分值(A)Í位次系数(X)

奖项分值计算规则:

(1)不同项目获奖可累计加分,同一项目获不同等级奖,只计最高分,不累加。

(2)内容类同的授权专利和已发表文章,只计最高分,不累加。

(3) 除以团体参加竞赛外,特殊学术专长总成绩只按排名第一(论文也可按通讯作者)计分值(A);以团体参加的竞赛获奖,在推免办法规定位次范围内,按作者位次系数(X)计算分值。

3. 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成果分值(A)

(1)获学科竞赛成果对应评分。

表1获得学科竞赛成果对应评分表

获奖等级

国际竞赛

全国竞赛

省级竞赛

一等奖(金)

10

10

5

二等奖(银)

7.5

3

三等奖(铜)

6

2

说明:

a.国际竞赛是指长沙理工大学认可的国际学科、专业学会举办的学科竞赛。

b.全国竞赛是指长沙理工大学认可的国家级学科竞赛。

c.省级竞赛是指长沙理工大学认可的国家级学科竞赛对应的省级竞赛或获湖南省教育厅认可的省级比赛。

d.在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组织的《中国高校创新人才培养暨学科竞赛评估》所认定的学科竞赛项目中获奖,按1.2倍计分,其中全国大学生互联网+竞赛按1.5倍计分。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对应评分。

表2获得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对应评分表

立项等级

通过验收

未完成验收

备注

国家级

5

4

省级

3

2

(3)发表学术论文对应评分(不含增刊)

表3 发表学术论文和学术专著对应的评分表

项目

SCI源刊并收录学术论文

EI源刊并收录学术论文

CSCD、CSSCI(不含扩展板)期刊发表并收录学术论文

中文核心期刊学术

每篇  分值

6

4

3

2

(4)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对应评分

表4获得发明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公开出版专著和文学艺术作品对应评分表

专利类型

分值

已授权发明专利

6

实用新型专利(第一发明人,限报5项)

0.3

国家授权的软件著作权(第一完成人,限报5项)

0.2

公开出版专著(含文学作品)

4

公开出版文学艺术作品(第一作者,限报5项)

0.2

(5)参与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项目对应评分(有证书)

表5参与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项目对应评分表

立项等级

国家级

省级

备注

一等奖

10

6

二等奖

3

三等奖

2

4.位次系数(X)

申请计分的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奖项和学术成果等,如果系个人单独完成的,则由获奖者或作者取得项目全部分值。如果是团队(一般不超过 5 人)合作完成的,则按照下式计算本人得分: 本人得分=项目分值×[1-(本人排名名次-1)/5]。本人排名名次由申请书或申报书、奖励证书排名确认;不能明确的由指导老师和团队成员共同确认。大学生结构设计大赛中,队长按 1.0、其他队员按 0.85 的系数计算得分,由土木学院指导教师确认。

第四条“特殊学术专长人才专项”推荐学院审核鉴定职责

(一) 学院推免生遴选与审核鉴定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公开答辩。

(二) 根据“特殊学术专长人才专项”推免生综合测评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计算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分(10 分)、学业成绩考核分(50 分)和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考核分(40分)。

(三)评审通过后,将学生“特殊学术专长人才专项”综合测评分、有关证明材料、教授推荐信和学院审核鉴定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四)申请“特殊学术专长人才专项”学生由学院推荐后,学院将“长沙理工大学2020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汇总表(“特殊学术专长人才专项” ),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见第二条),“特殊学术专长人才专项”推免生综合测评分,报送“特殊学术专长人才专项”推荐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复审,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比较与遴选。

第五条 学校“特殊学术专长人才专项”推免工作组工作职责

(一)对申请学生所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进行复审。经校工作组三分之一以上成员通过审核或答辩认定,对创新成果存在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的申请人,取消申请资格且按照学校学术不端相关文件给予该学生相应处分。

(二)经校“特殊学术专长人才专项”推免工作组审核或答辩认定所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不存任何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按下面原则进行推荐:

(1) 根据学生“特殊学术专长人才专项”综合测评总分排序。

(2) 如在特殊学术专长学生推免过程中有学生放弃推免资格,将依据总成绩排序依次替补。

(3) 如学生综合测评总分出现相同分数,则按申请者获得科研创新潜质与专业能力考核成绩高低排序。

(4) 根据“特殊学术专长人才专项”推免指标公布推荐名单,并在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网站予以公示。

 

学校“特殊学术专长人才专项”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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