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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安全稳定信息员制度(化学院[2008] 41号)

发布日期:2008年12月31日 来源: 作者: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安全稳定信息员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积极预防在校学生伤害事故,维护广大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平安和谐校园,加强我院学生信息工作,根据学校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人员组成:

我院安全稳定信息员由现任各寝室信息员担任。

二、信息员工作内容:

1.反映学生寝室私存匕首刀具、枪械凶器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情况。

2.反映学生寝室私存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情况。

3.反映学生寝室内私拉乱接电线、网线的情况。

4.反映学生寝室中违章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电饭锅、酒精炉及其他非安全器具的情况。

5.反映学生当中其他不稳定、不安全的情况。

6.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如《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

7.在学生寝室进行纪律教育,即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和学校规章制度教育,如《长沙理工大学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办法》、《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罚条例》等。

8.在学生寝室进行防范教育,即防火、防电、防盗、防诈骗、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打架斗殴、防交通事故、防意外伤害等教育。

三、工作制度

1.反馈信息的形式可以多样化,例如电话、书面、网络等。

2.反馈信息要及时,保证在第一时间将信息上报。

3.要切实起到预防监督作用,如遇到突发事件要及时将信息报班主任、辅导员老师。

第四条 奖罚

1.学生安全稳定信息员的奖励加分参照现任寝室信息员的加分制度。

2.在工作中由于信息员的工作失误或懈怠而造成了损失和责任首先追究相应信息员的责任。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OO八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