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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工大学化学化工学院院领导联系基层组织及师生员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15日 来源: 作者:

第一条 院领导联系系、室、中心、办、党支部等基层组织和师生员工,是加强学院领导班子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学院领导准确掌握基层情况,了解工作动态,广泛听取师生员工意见,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有效途径。为加强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基层组织和师生员工工作,依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院领导相对固定地联系系、室、中心、办、党支部等基层组织和师生员工,通过调研、协调、指导、督办、谈心等多种形式,深入基层组织,深入课堂,深入宿舍,直接接触、密切联系学生、联系教职工。

第三条 院领导通过联系系、室、中心、办及各党支部,了解基层组织领导班子的思想动态、重要工作进展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发现工作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基层组织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提高基层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准确、全面地掌握各类信息,为学院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第四条 院领导通过联系师生员工,及时掌握师生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做师生的挚友,政治上充分信任、思想上主动引导、工作上创造条件、生活上关心照顾,及时听取意见建议,多沟通、协调、谈心,引导师生凝心聚力,鼓励师生不断进步,努力开创学院新局面。

第五条 院领导在联系工作中,要充分做好各方面的沟通协调,为系(室、中心)及各党支部开展工作理顺关系、化解矛盾,促进基层统一思想、明确思路,切实帮助基层单位和师生解决工作、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和矛盾。

第六条 院领导对负责联系的基层组织和师生员工,每个联系对象每学年应不少于2次。要做好联系工作记录,并及时进行汇总归纳反馈。

第七条 院领导对系、室、中心、办、党支部和师生工作与学习中出现的重点、难点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进行帮助和指导,并及时在领导班子中进行通报,讨论制定解决方案。每月最后一次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议,对联系工作收集的各类信息情况进行通报、专题研究。

第八条 院领导联系基层组织相对固定,具体见附表《长沙理工大学化学化工学院院领导联系基层组织一览表》。

第九条 院领导联系师生员工的具体名单,由分管人事和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分别负责教职工和学生,于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安排到位,学年中可根据情况适时调整。

第十条 本实施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长沙理工大学化学学院院领导联系基层组织一览表

院领导

(党委委员)

联系系、室、中心、办

宋刘斌

综合办公室、分析测试中心

张跃飞

化学工程系

 

学工办、关工委

陈启杰

轻化工程系

喻林萍

应用化学系

卿志和

基础化学教研室

 

化学化工实验中心

欧阳展平

教务办、研究生与科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