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计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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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工大学关于申报2027年收入预算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单位资金管理推进全口径预算的通知》(湘财预〔2021〕116号)精神,现就编制2027年学校预算收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零基预算改革精神,全面落实全口径预算管理要求,将各单位依法依规取得的各类收入(含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收入、单位资金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不得在预算之外另设收入项目。校属各单位(含城南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后勤保障服务中心、基金会、校友会和华罡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须高度重视收入预算申报工作,坚持“全面真实、积极稳妥”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主动开源挖潜增收,完整、准确反映各项收入的来源与构成。严禁随意扩大或隐瞒收入,不得在预算之外另设收入项目,确保预算申报的准确性和科学性。当年未列入预算的收入,一律不得安排支出。

二、申报内容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如:经常性拨款、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事业收入: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学费、住宿费、重修费、考试报名费、考试考务费、科研收入、培训费和检测费等。

(三)上级补助收入: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现金流入。

(五)经营收入: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债务收入:按照规定从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不以财政资金作为偿还来源的债务本金。

(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从非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本级横向转拨财政款和非本级财政拨款。

(八)投资收益:按照规定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属于投资收益性质的收入,包括股权投资收益、出售或收回债券投资所取得的收益和债券投资利息收入。

(九)其他收入: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等。

三、其他相关事项

上报截止时间:2026712日下前。

上报方式:Excel电子版②电子版打印后盖章扫描。

上报邮箱jccys@csust.edu.cn(计财处-预决算管理科)。

联系人:刘力  刘云    联系电话:0731-85258321

 

附件1.2027年收入预算项目参考表

2.2027年收入预算申报表

 

                                                长沙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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