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暑期有关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03-03 00:00:00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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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暑期有关安排的通知 |
2016-07-21 |
校属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现将2016年暑期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生放假安排 7月9日—8月26日全校学生放暑假,8月27日—28日报到,8月29日(星期一)正式上课。各学院于8月29日上午将学生报到情况分别报送学工部(处)及研究生院。 二、教职工暑期工作安排 1. 7月11日—15日正常上班,7月16日开始轮休,7月18日-22日处级及以上干部原则上应留在长沙,如需外出须履行请假手续。各单位于7月11日前将轮休安排表以纸质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至党政办综合室。 暑期上班时间为9:00—11:30、14:30—16:30,地点为现工作地点。8月27日全校教职工正式上班。各单位于8月28日上午将教职工报到情况报送人事处。 2. 各单位要利用暑期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办学六十周年纪念活动筹备等相关工作,要集中精力开展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及管理等工作,积极为新学期各项工作做好准备。 3. 各学院、机关处室要结合学校2016年工作要点,回顾总结本学期工作,规划下学期工作,确保工作要点得到落实。请于7月15日前将本学期工作总结分别以纸质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至党政办文秘室(云塘校区一办公楼4楼,联系电话:85258026,邮箱:66697368@qq.com)。 4. 相关单位要正常开放实验室、图书馆、教学楼,为广大师生利用暑期开展教学科研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5. 各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央、省委及学校有关规定,严禁使用公款安排非公务活动。 6. 人事处、机关作风督察团要对各单位暑期上班情况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督促检查,如发现有违反相关要求的情况,学校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 7. 有关期末考试成绩管理、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学生工作、财务工作、暑期班车运行、教工就餐等,根据前述要求做好相应安排。后勤服务保障部门要做好暑期服务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党政办公室 2016年7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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