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通学院关于给予郭淙楠等同学警告处分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16-03-31 11:24:30 浏览量:
郭淙楠(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14级卓越班 201450080331),自2016年2月22日至2016年3月25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20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郭淙楠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
李学斌(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14级卓越班 201450080229),自2016年2月22日至2016年3月25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20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李学斌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
王梓豪(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14级通信2班 201454080224),自2016年2月22日至2016年3月25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9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王梓豪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
李其岸(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14级计科3班 201450080319),自2016年2月22日至2016年3月25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6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李其岸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
李宁(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14级计科卓越班 201450080328),自2016年2月22日至2016年3月25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4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李宁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
张永隆(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14级网络2班 201458080223),自2016年2月22日至2016年3月25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3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张永隆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
赖业兴(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14级计科1班 201450080133),自2016年2月22日至2016年3月25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3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赖业兴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
郭一鸣(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14级计科3班 201450080323),自2016年2月22日至2016年3月25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2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郭一鸣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
王宇琛(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14级计科2班 201450080215),自2016年2月22日至2016年3月25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2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王宇琛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
徐海峰(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14级计科4班 201450080434),自2016年2月22日至2016年3月25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2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徐海峰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
王江波(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14级卓越班 201450080212),自2016年2月22日至2016年3月25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2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王江波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
骆永琪(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14级计科5班 201450080531),自2016年2月22日至2016年3月25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2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骆永琪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
肖龙(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14级通信2班 201454080230),自2016年2月22日至2016年3月25日,未经请假,多次无故旷课,累计旷课达11课时及以上。现根据学生手册《长沙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第十七条,对肖龙同学处以警告处分处理。
受处分学生对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处理决定(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理科楼B506)提出书面异议,学工办将对反馈情况进行核实,并于收到异议反馈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仍有异议,可向校团委学生权益部继续申诉。
计通学院学工办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