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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工大学学生实验守则(摘要)

发布时间: 2016-12-15 08:12:09 浏览量:

一、实验前必须做好预习,掌握实验原理,明确实验目的、内容和步骤,了解仪器设备操作要求与注意事项,并提交实验预习报告,接受教师检查提问,预习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实验。

二、上实验课必须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服从教师指导。实验室内不准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不准喧哗打闹。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迟到超过20分钟 不得参加实验。

三、爱护仪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实验准备就绪后,须经教师检查认可后能使用仪器设备。实验中仪器设备出现异常现象和故障不得自行处置。

四、做实验要细致观察、独立思考、真实记录,不得弄虚作假,自觉培养科学严谨、勇于探索的学风。结束实验须经教师审阅实验纪录和数据,签字认可实验过程与结果。不合格者必须重做实验。

五、实验中要注意安全。发生事故时应保持镇静,迅速切断电源,防止事故扩大,立即报告教师,采取相应措施,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以及事故对人身造成的伤害。

六、实验完毕,应如数清点仪器设备,整理复位,清洁器具,打扫卫生,关水断电,经教师检查认可后,方可离去。不得将实验室物品带出实验室。

七、进入开放实验室做自主实验,应事先与实验室预约,报告实验目的、内容和所需实验仪器设备,经实验室安排后,在预约的时间内进行。

八、损坏仪器设备和物品应主动说明原因并接受调查。凡属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导致仪器设备损坏的,当事人须按照学校规定赔偿损失,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二0 一六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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