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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专业建设诊断及规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3日 来源: 浏览量:

各教学院:

为落实学校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突出创新人才培养,努力成为特色人才培养重要基地。培养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富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兼具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以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为抓手,培优培强理论、实践教育,构建一流本科人才培养体系,提升本科生培养质量”及《中共长沙理工大学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决定》(长理工大党〔2021104号)提出的“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点建设为基础,通过‘新工科’建设强化学校工科优势,深化工程教育改革,完善校企联合培养复合型人才,积极回应社会、产业、技术发展需求”的精神及要求,积极推进本科教育和人才培养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湖南特色人才培养高地。经校务会研究决定对80个招生专业开展全面检查、诊断及建设规划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的

专业、课程、教材、教师、课堂是教育教学及人才培养的五个核心环节,其中专业建设是龙头。根据学校专业布局及发展现状,对招生专业开展全面检查、诊断及建设规划,目的在于通过检查和诊断,查找问题、凝练特色、明确方向、科学规划,夯实一流专业办学基础,迎接一流专业建设点验收,并通过一流专业的示范效应,全面提升学校专业建设水平及办学水平。

二、时间安排及相关工作

(一)第一阶段:一流专业建设诊断与规划(20221月—5月)

1.开展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工作检查(1月—4

检查范围包括2019年度获批立项的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个(第一批);2020年度获批立项的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第二批)。第一批一流专业建设点开展中期检查,第二批一流专业建设点开展三年建设规划。

2.召开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交流会(20225月上旬)

参会人员及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二)第二阶段:招生专业建设诊断及规划(20224月中旬—5月中下旬)

1.学院自评及诊断

510日前,学院党政应组织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专家等,针对学院所办专业,围绕以下问题开展研讨、诊断与自评:专业定位是否准确、培养目标是否清晰、专业是否有优势或特色、人才培养效果及就业前景如何、课程体系是否适应人才培养发展趋势、课程体系及主要课程教材与内容是否前沿、课程内容是否重复开设、教学资源是否存在短板;专业认证规划、师资队伍建设、科教融合进展、专业建设取得的成效等。学院还需要组织对专业核心(骨干)课程的教学文档、培养方案、教材进行自查自审。

学院自评及诊断工作开展情况,需向联系校领导汇报。

2.学校主要领导听取汇报

5月中下旬,学校主要领导听取汇报,具体安排如下:

1)参加人员:学校主要领导、联系校领导、专家、学院院长、分管教学副院长、教务处负责人、专业负责人、系(室)负责人等。

2)由学院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结合PPT,汇报专业建设发展及自查自审情况。每个专业汇报时间不得超过6分钟。以学院为单位,汇报将采取分批汇报的形式,时间批次安排及地点将另行通知。汇报时,各专业需准备专业核心(骨干)课程任课教师的教学文档(讲稿PPT)、培养方案,现场抽查。

3)每个专业汇报完毕后,由与会领导做指示,专家提出建设性指导意见及措施。

4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3.第三批一流专业建设点及其他专业开展专业建设三年规划

630日前,第三批一流专业建设点按照《关于开展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工作检查的通知》(教通字〔202202号)开展三年建设规划;其他专业按照《长沙理工大学本科专业建设规划书》(附件1)开展专业建设三年规划。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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